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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俗維基案 張欽瑞因父喊冤二審變「主犯」

習近平女兒個人信息在網絡上被曝光後,一群惡俗維基的年輕人被抓捕、虐待、重判。下圖為牛騰宇聲明被刑訊逼供的材料不屬實。(圖片來源:大紀元合成圖片)

因習近平女兒習明澤個資泄露引發的惡俗維基案被曝存在刑訊逼供、法官濫權等非法行為,引發國際社會廣泛關注。今日(7月7日)希望之聲電台獲悉,該案中獲刑5年的張欽瑞因父親為其喊冤,二審遭法官張書銘報復變成「主犯」。

知情人今日向本台透露,近日,張欽瑞被送到廣東省清遠監獄服刑,他的家人們表示孩子很冤枉,僅僅因為在網上和另一個孩子吵了幾句,就被定為「尋釁滋事罪」;而且他和惡俗維基成員基本不認識,只知道顧楊陽是站長,就被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

此前本台曾援引該案獲刑年輕人家長報導,有獲釋年輕人披露,張欽瑞是個很可憐的人,他本質上沒有侵犯別人的信息,他在「惡俗維基」上發佈的都是網絡上已經泄露出來的信息,以及百度雲盤上保存下來的信息,卻被茂名警方說成是非法獲取。

張欽瑞的父親多次為兒子喊冤,曾接受外媒採訪,呼籲二審法院能夠公正審理,不要將孩子們作為「陰謀的籌碼」。

知情人今日告訴本台,張欽瑞的父親因此遭到二審法官張書銘的威脅,張書銘多次讓張欽瑞的律師轉告他:「如果繼續喊冤,二審把張欽瑞寫成主犯!誰敢喊冤誰家孩子都寫成主犯。」

張書銘說到做到,二審裁定書第八十頁,張欽瑞也被寫成了主犯,刑期不變。

張欽瑞因父親為其喊冤,二審遭法官張書銘報復變成「主犯」。(知情人提供)

知情人表示,可見這個案子在張書銘眼里根本沒有什麼法律,想怎麼寫就怎麼寫,刑期也是想當然的去定,根本沒有什麼法律依據。

據悉,二審法官張書銘曾直接插手一審判決,要求對涉案的24名年輕人判重刑。

該案中獲刑最重的牛騰宇的律師包龍軍曾表示,二審法官參與一審,甚至一審的審判是在二審法官的指導或授意下這麼判的,還有什麼上訴的意義呢?這就違反了《刑事訴訟法》最基本的兩審終審的原則,他不當干預了下級法院的獨立審判權。

惡俗維基案因習近平女兒習明澤和姐夫鄧家貴的個人信息外泄而引發。導致與「惡俗維基」網站相關的24個年輕人被判刑。該網站創辦人、現據日本的肖彥銳早前對媒體披露,習近平女兒個人資訊,是有人從警方內部購得,與這24個年輕人無關。

肖彥銳說,習近平家人的個人信息最早被海外「紅岸基金會」和「支納維基」網站披露,「惡俗維基」分享連結。辦案的公安抓不到海外曝光者,遂將24名年輕人抓來作「替罪羊」。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希望之聲記者楊正採訪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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