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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案法官拒絕採納兩名華為員工的證詞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周五否決孟晚舟律師團隊把兩個華為員工的證詞列入引渡案證據,以證明滙豐銀行知道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及孟晚舟沒有誤導對方的要求。不過,法官暫時同意把一位專家的部分報告內容列為證據。

周五的一項判決顯示,負責審理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美國引渡案的加拿大法官,駁回了她有關接受華為員工證詞的請求。這份證詞反駁了美國方面對於她在公司伊朗業務上誤導銀行的指控。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卑詩最高法院法官周五否決孟晚舟律師團隊把兩個華為員工的證詞列入引渡案證據,以證明滙豐銀行知道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及孟晚舟沒有誤導對方的要求。不過,法官暫時同意把一位專家的部分報告內容列為證據。

孟晚舟律師要求補充證據

在2018年12月1日,皇家騎警應美國要求,拘捕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轉機的孟晚舟。美國指孟晚舟誤導滙豐銀行有關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往來,並導致該銀行違反了美國的制裁令,要求引渡孟晚舟到美國。現年49歲的孟晚舟一直聲稱自己清白。

孟晚舟的律師團隊並尋求補充證據,來顯示滙豐知道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孟晚舟在這件事上沒有隱瞞滙豐,更沒有誤導該銀行。

法官拒絕華為增加人證要求

周五公佈的一項判決顯示,一位加拿大法官拒絕了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提出在其美國引渡案中增加證詞證據的要求。這項證據與美國對孟晚舟在公司的伊朗業務上誤導銀行人士的指控相矛盾。

根據路透社報道,法官拒絕了上述陳述作為證據,但暫時同意將一份專家報告的部分內容添加為證據,但須進一步提交有關其相關性的意見。

法官指證詞將導致各說各話

美國指孟晚舟在與滙豐銀行的會議上,對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往來上撒謊。而兩個有份出席該會議的華為員工在誓章中,指出滙豐銀行的員工知道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孟晚舟律師團隊要求法官接納該兩份誓章作為證據。

不過,卑詩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稱,把該兩份誓章列作證據,無疑把此案變成「你說你的,他說他的,沒有其他證人」的情況,並超出引渡聆訊的「適當範圍」

霍姆斯指出,將此陳述列為證據不會帶來更多可信的發現。

霍姆斯還駁回了另外兩份華為員工的陳述書,並表示這些陳述聯繫超出了引渡聽證會的「適當範圍」。員工在陳述書中聲稱滙豐知道華為與伊朗企業的聯繫。

霍姆斯寫道:「孟女士面臨的困難是,這些證據與審判範圍內的問題有關,而不是引渡聽證範圍內的問題。」

美國證據被指存潛在誤導性

另一方面,霍姆斯暫時允許專家有關美國制裁令適用於金融機構中的部分報告列入證據,並指出該部分報告也許可以解決美國證據被指存潛在誤導性。不過,霍姆斯稱,有必要提交更多文件以證明其相關性。

隨着案件進入辯論的最後階段,孟晚舟將於下周一出庭。聆訊擬定於5月結束。華為未有就最新情況置評。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今日加拿大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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