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三四天內,馬金瑜事件就經歷了反轉再反轉:從2月6日她那篇《另一個「拉姆」》的家暴受害者形象,到後來羅生門式的各方說法,再到她昨天公佈實錘的家暴證據,她丈夫謝德成甚至在錄音中親口承認了出軌。
對很多人來說,這些都不過都是連續劇似的劇情,而自己是看好戲的「吃瓜群眾」,但實際上,他們也是這齣戲的一部分——社會的反應至少和馬金瑜的悲劇一樣耐人尋味。
事件剛爆出時,就有很多人提出要看證據,理由是「孤證不立」,這看起來也不失為客觀、謹慎,因為他們並不表態,既非相信也非不信,只是等調查結果,「讓子彈再飛一會」;然而同樣是這些人,在看到馬金瑜丈夫謝德成否認家暴、尤其是看到貴德縣當地調查通報後,就立刻採信了,甚至一副「果然不出我所料」的樣子。這不是真正的「兼聽則明」,而只是一種拖延戰術:本能地懷疑一方的陳述,「等符合我設想的有利證據出現再說」。
在馬金瑜出事後,各方都撇得一乾二淨:丈夫說沒家暴;地方通報說沒接到過求助(確實沒報過),表明自己沒失職;當地人則說對她的事不知情;各方都做出了有利於己方的陳述,仿佛從頭到尾,就只有她一個人全錯了。這樣,她的處境就像是半年多前山東替考案中的苟晶,在輿論漩渦中被人抓住各種小辮子窮追猛打,人們關注的重心從社會的結構性問題轉向了個人道德問題。
缺乏相應的社會機制支撐,到最後責任自負,這對個體而言是極大的風險。到頭來,她能依靠的只有那些還沒放棄她的朋友們。這種私力救濟是我們這個社會的真實寫照——有時甚至連私力救濟都不被允許。
當然,從概率上說,其他各方都沒錯,只有她一個人作死,這也不是沒可能。這種設想非常具有誘惑力,因為它和我們這個社會的一種自我肯定的保守理念不謀而合:一切機制都是好的,只是少數人有問題,就像「制度是健全的,出現貪污只是個別官員的道德腐化」。
顯然,這低估了社會和人性的複雜程度,如果真是這樣,那從邏輯上說,就只有把她說得既蠢又壞,才能說得通——但這就難以解釋,如果她人品這麼不堪,為什麼一群朋友還始終對她不離不棄。
如果這個故事拍成電影,這些「黑料」或許可以讓人物形象更加真實、厚重、有層次,她不再只是完美的道德榜樣,而只是個會犯錯誤的普通人。為什麼非得搞成一個人要把自己全身心的拿出去獻祭,才能得到同情和救助呢?甚至即便她出發點是自我奉獻,原先純真的愛情、美好的理想,在現實中也很可能一地雞毛。
奇怪的是,如今中國人早已厭倦了通俗文藝中「高大全」的榜樣形象,但對現實中的公眾人物,卻仍然期望一個無可挑剔的道德人設。很多人不是沒有同情心,但他們的同情心只有在面對一個完美受害者的時候才被激發出來。一旦他們覺得對方是有瑕疵的,頓時就好像自己寶貴的同情心錯付了。
公平地說,這並不僅僅只有中國社會如此。1988年朱迪·福斯特主演的電影《暴劫梨花》(The Accused)中,女主角在酒吧被人強暴,圍觀者反倒幸災樂禍,而當她將這些人告上法庭時,社會輿論卻反過來指責她品行不端——如果你穿着暴露,和男人廝混,那「放蕩就活該受辱」;只有你是沒做錯任何事的「好女孩」時,處境才值得同情。這個案件對道德主義盛行的中國而言尤其具有警醒意義:受害者的權利與其品行無關。
通常只有「已死的好人」才能成為道德無暇的完美受害者,他們已不會開口說話,也就不會說錯話,而他們身死的遭遇本身就更能激發同情,使不同立場的人都能將自己形形色色的理念投射在他們身上,而不用擔心受害者在各種社會議題上的立場和自己不一致。這裏最弔詭的一點在於:人人都不想成為這樣的「好人」,但卻希望別人是。
毫無疑問,馬金瑜肯定不是一個完美受害者,經商、債務的表現也很糟,她看起來做了很多自己做不好、也不該做的事,但這是她受了教訓之後才知道的。她對當地、對底層是有情懷的,但僅靠情懷沒辦法把這些事都做好;反過來說,如果不是有情懷,一個人恐怕也不會像她這樣一頭栽進去。
恐怕也有人會反問:「先搞搞清楚,她是受害者嗎?」對這個問題,最好拆分開來看:她和孩子在婚姻中被家暴已有錄音、人證可證實;但她在經商上缺乏理性計算,欠債不還、拉黑債主,這些也都無可抵賴;至於她丈夫謝德成身為漢人而一直被包裝成「藏人扎西」,這也是很多人揪住不放的一點,認為她撒謊——也許她之前賣貨主打情懷,這個族群身份對她有用,但現在卻也成了一個道德問題。
從某種意義上說,她幫那些有相似理想、但沒勇氣實踐的人趟了雷,讓人清楚地看到,如果要閉着眼睛跳下去,最終可能會存在多少個人難以承受的風險。正因此,更可取的做法是讓相關的機構去做,同時完善機制,畢竟即便沒有馬金瑜,當地民眾(尤其底層婦女)的處境也不是就不值得關注了。
對馬金瑜來說,她最後還是依靠自己原先的個人網絡、攢下的人品獲得了再活一次的機會。等離婚後,如果接下來還有人幫一把,讓她把債還了,那人生總還可以重新開始。
政治學者周濂前些年在一場對談中曾說,對社會政治和人生來說,「不是說第一次選擇之後就沒得選擇了,最重要的恰恰是我做了一次選擇,然後經過非常痛苦的反思、掙扎之後,認識到第一次選擇是錯的,我依然有做出第二次選擇的能力、機會和權利,這才是重要的。」他說,以往是「我做了第一次選擇,然後日子基本上就得硬着頭皮過下去」,但「現代生活和古代生活很大的一個不同,就在於社會、國家、法律保障你擁有第二次選擇的權利,並且要培養你第二次選擇的能力」。
在如今這個喧囂的輿論場中,馬金瑜的悲劇可能很快就被人淡忘,甚至前兩天就已有人說她談論自己被家暴像是喋喋不休訴說自己不幸的「祥林嫂」了。恰好今天又是除夕,很難不想起魯迅《祝福》中那段經典的結尾:
我在這繁響的擁抱中,也懶散而且舒適,從白天以至初夜的疑慮,全給祝福的空氣一掃而空了,只覺得天地聖眾歆享了牲醴和香煙,都醉醺醺的在空中蹣跚,豫備給魯鎮的人們以無限的幸福。
這不只是個人的悲劇,要讓中國女性不至於再成為祥林嫂,就看我們能不能做點什麼來改變「魯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