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富農份子」豈不荒唐?起先共產黨還講一點邏輯,規定地主富農三年後改變成份,三年後農村就不再有地主富農中農貧農之分,大家從此都稱作農民。殊不知三年後共產黨並不兌現,帽子一戴三十年,成份成了終身制,在有些地方甚至成了世襲制,老的地主富農死了,由他們的兒子「接班頂替」——為的是對敵鬥爭不缺活靶子。
本來,在經歷了土改的毀滅性打擊之後,倖存的地主富農無不戰戰兢兢,「只許老老實實,不准亂說亂動」,不過隨着時間的推移,階級鬥爭的弦免不了會自然地鬆弛。可是到了1962年,毛澤東再次提出「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毛危言聳聽地說:如果放鬆階級鬥爭,地富反壞、牛鬼蛇神就會紛紛出籠,千百萬人頭就要落地,勞動人民就要「吃二遍苦受二茬罪」。於是,龐大的鎮壓機器再度啟動,地主富農又一次首當其衝——他們才是真正的「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在此後的每一次大小運動中,地富是理所當然的打擊對象,是一切問題的無可推卸的替罪羔羊。包括四清運動和文化大革命,按說是該整走資派的,但地富仍然無法倖免。正像《中國農村歷滄桑》一書作者陳佩華教授寫到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