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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高院上訴裁決:港府緊急立法合憲 合法集會禁蒙面法違憲

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外對記者講話。(2020年4月9日)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星期四(4月9日)頒佈上訴裁決,認定港府在「危害公安」情況下,引用《緊急法》緊急立法合憲,但合法遊行集會下,禁止蒙面及警方要求除去面罩則仍是違憲。

香港民眾去年6月起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反送中抗爭掀起一波又一波抗議示威,港府去年10月5日實施《禁蒙面法》,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和前議員「長毛」梁國雄提出司法覆核。香港高院原訟法庭11月18日認定引用緊急法訂定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禁蒙面法部分規例過度限制基本權利。但港府不服提出上訴。

據港媒報道,此項裁決表明,港府可禁止在非法集結和未經批准集結下的蒙面,但合法集會和遊行下民眾則可蒙面。不過,港府律師曾在庭上表示,戴口罩預防新冠病毒,屬於蒙面法第4條下的免責範圍,不受影響。

激進泛民政黨「社民連」的前主席梁國雄星期四在黨友黃浩銘等人陪同下到上訴庭領取判詞。梁國雄強調,特首林鄭月娥根本不應動用緊急規例去維持制度暴力,更應關注當下的疫情問題,如支援失業市民等。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VO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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