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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婚姻的最好標準是 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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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去泰國度假,和盧中瀚吵了無數架。

其中最激烈的一次,過程如下:

藍天,白雲,碧海,椰子樹,白沙灘,滴着水珠兒的雞尾酒,清澈無比的游泳池……如果有天堂,天堂也不過如此。

兩個孩子泡了一下午了,把她們從水裏撈出來,我們一人一個,大概齊的擦了擦。準備回房間洗澡換衣服,然後去海灘上吃烤魚。

我正在撿東西,聽到盧中瀚說,「親愛的,其實你真的不需要多花幾秒鐘,就可以把它疊的整齊。籃子裏面,比較好擺。」

我低頭一看,躺椅上兩塊浴巾,的確不同。空口無憑,有圖為證。

我氣不打一處來。這有關係嘛?三分鐘走回房間,就可以拿出來晾上。

籃子那麼大,不疊也裝的下兩條浴巾啊?

後面的過程就不用仔細說了。

於是乎,我們這兩隻怒氣沖沖的刺蝟魚,從夕陽西下一直吵到太陽落山。

圍觀群眾說,這種雞毛小事都能吵起來,你們真無聊。

可是,這不是一個疊浴巾的問題呀?

這明明是人生準則,人生態度,生活方式,婚姻要求,你愛不愛我,你應該怎麼愛我的問題。

如此嚴肅重大,有關生死的問題,我不爭取,怎麼可以?

我不知道,為什麼所有婚姻愛情專家都把沒有吵架,相敬如賓奉為婚姻美滿?

看多了這類的言語,我們指天對地發誓,「要好好在一起,一定不吵架。」

可是,在我認識的活人中,我發誓,我沒有見過不吵架的夫妻。

每一對都在吵,而且都在為一些讓外人匪夷所思的緣由,吵來吵去,不止不息。

結婚為了一輩子,日復一日,重複的平淡生活,總需要有點刺激。

你讓我疼,我讓你更疼。痛比愛更深切;吵架比甜蜜,更讓你知道,我還在這裏。

不吵架的婚姻,是不存在的。

夫妻吵架其實有點鍋里水開了的意思。

水開了,不停的往外撲,造成了一個即時存在,需要處理的危險。

這個時候:

A,關小火;

B,舀出一勺熱水;

C,加進一勺涼水;

都可以暫時化解危機,贏得一段時間,靜等下輪來襲。

當然這三個選項,也都是治根不治本,只救眼前的辦法。

你自然可以選:D,不燒那鍋水。

可是別人都用熱水沏茶煮泡麵的時候,捧着自己的冷水,未免心冷意寒。

一場婚姻能不能持續下去,不是誰對誰錯,而是危機出現,雙方是否可以找到一種應急的措施,重新達到階段性的平衡。

對,階段性的平衡。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不需要,也找不到,臆想中一勞永逸一輩子的法子。

話說回來,永遠能夠有多遠?

一輩子不過幾十年。

結論是,吵架的時候,沒有對錯,只有觀點。

婚姻就是一條破破爛爛的賊船。上得的容易下得難。在討論上下對錯之前,我們的焦慮重點是,怎麼才能保證這艘破船不翻?

只要船不翻,有一天算一天,每一天都可以讓我們漂洋過海,走的更遠。

所以當我們不再把吵架變成審判現場,必須當場認罪的話,吵架也許就有了不同的意味。

吵架只不過因為我和你想的不一樣,一下子說服不了對方,就用更猛烈的方式表現出來。

其實每次吵架之後,並不一定必需找到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有效控制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無論雙方是否達成諒解,架吵出來了,至少都猛烈的表達出了自己的觀點。

吵架若真到了傷感情的地步,按照我的經驗,常常是因為有一個什麼耿耿於懷的心刺,或者說出了什麼不該說的「狠話」:

「離婚孩子歸你」;

「我從來就沒有愛過你」;

「我迫不得已嫁給你」;

「你怎麼能夠跟她比」?

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收不回來。晾乾了還有個水痕,觸目驚心。

雖然吵架的目的是弄痛對方,可是夫妻是挨着太近,已經長在一起的植物,弄的太痛的結果,結果往往是害了自己。

在自己的婚姻裏面,自己是最知道什麼不能說,什麼不能說。

無論怎樣怒氣衝天,也要留一點餘地,不是為了留給對方,而是留給自己。

有女朋友給我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父母。老公可以再換,父母不可以。

還有女朋友給我說,世界上真能靠的住的,只有閨蜜。老公可以再換,閨蜜卻是一輩子的陪伴。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什麼時候換成了,父母閨蜜如手足,男人如衣服?

面對父母,我是孩子;面對孩子,我是父母;面對朋友,我亦是朋友;每一次,我都是在扮演着另外一個單獨的角色。

唯獨面對伴侶,我加你等於我們。少了你,就是不再是「我們」。這一次我們扮演一個角色,共辱共榮。

吵架是我們之間的私事,不需要去和別人哭訴,更不需要評理。

常常我們看着別人的婚姻,由衷地說,「要是我,我才不能夠接受。」

其實,別人看我們,亦然如此。

每一對婚姻都是一組走在鋼絲繩上,左歪右拐,驚險奇妙的平衡體。

對與錯,理不理,都換不來那一句:「我願意」。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消氣模式。

我是:開始為了是事情吵,後來為了和好吵。只要不和好,我都還在吵架模式中,焦躁不安,四處亂撞。

盧中瀚是:吵完需要一個人冷靜一下。冷靜過後,什麼都好說,否則爆氣沖天,無法控制。

最初的時候,有一次吵架,吵到最後他要出門,我攔着。他怒火衝天把我推開,衝下樓。我跟着他跑,他慌不擇路地開車就跑,我跟着車跑,跑不動了,趴在馬路上哭,撕心裂肺,窮途末路。

現在他知道,我接受不了,他吵到最後摔門出去。吵到最後,他會躲進廚房或者臥室,偶然下樓,也就是一根煙的功夫。

現在我也知道,吵到最後,他需要鎮定一下神經。再生氣,我也要忍住這一刻,然後就有話好說。

婚姻是相互讓步,不是一方退步。退到崖邊,墜崖還是造反?

畢竟婚姻的目的,不是把我們複製成另外一個人,而是讓我們學會接受,凸凸凹凹,嚴絲合縫,精雕細琢。

最近好多朋友在公眾號留言,跟我討論婚姻的秘訣。

其實我沒有。

因為我們也常常吵架,臉黑心冷。

而且我們也不止一次的拍着桌子喊,從此蕭郎是路人,一拍兩散。

人吃五穀雜糧,豈能無病?婚姻等同。

完美的婚姻只存在童話裏面。

童話很美,就是因為只能觀賞,不能當飯。

不要懼怕爭吵,也不需要拼命努力克制自己。沒有人能夠忍讓一輩子。

吵架是在做減法,像是扔垃圾,新年大掃除,還有努力減肥。把擱在心裏面的壞情緒扔出去。

說到底,吵來吵去,還是為了在乎。

希望他好,看不得他壞,恨不得一把抓過來,捏着脖子,把心掏出來。

我們一起慢慢成長,牽着手吵,牽着手愛,牽着手看風輕雲淡。

一直到我們幾十年之後的那個永遠。

最悲傷的其實不是吵架,而是口張開,卻不再有人罵回來。

責任編輯: 陳柏聖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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