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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幹家搶29億礦山 洛陽市委書記調查 被周永康判死緩

—原政治局常委羅乾親屬被指介入洛陽市委書記孫善武案

估價為28.9億元被富川公司幾近無常搶走。其代表羅剛,河南當地消息源指,正是時任中央政法委書記羅乾的兄長(一稱是堂兄)。洛陽市委書記孫善武對此做出調查。2006年10月,孫善武被調往鄭州轉任河南省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後,有關部門對其展開調查,其家人也遭到監視。2007年12月29日,孫善武在省政協會議上被帶走。2010年被判死緩。

  2004年初,洛陽市派出由市國資委牽頭,發改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產權交易中心等部門和單位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鉬都公司改制和富川公司設立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孫善武等市領導根據初步調查結果認為,鉬都公司改制確實存在不規範的問題,已涉嫌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並要求公安機關對富川公司「涉嫌偷稅和虛假註冊的問題」進行立案調查,查封了該公司的賬薄、憑證等材料,對其財務總監實施拘留措施。隨後,2005年2月,欒川縣工商局依據洛陽市政府的調查意見,撤消了富川公司。

  富川公司不服,此後與洛陽市政府開始了長達一年的糾紛。

  富川公司通過各種方式,找到多個關係提升自己的博弈能力,並向河南省有關部門反映洛陽市政府部門「濫用職權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等問題。2005年5月,河南省委、省紀委主要負責人批示後,河南省紀委、監察廳牽頭組成了聯合調查組,對富川公司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孫善武之後在寫給中央紀委的信中也提到,「我們陸續接到了多位中央領導做出的批示。批示核心是要求為境外投資者創造良好環境。」這些中央領導中,即包括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周永康

  當年7月20日,河南省聯合調查組給出《調查報告》,報告認為,「鉬都公司在企業改制及富川公司的設立登記過程中,由於國家對國有企業改制的相關政策還不夠完善,市政府有關部門以及企業都存在一些不規範的問題……洛陽市政府調查組的初衷也是好的,但也採取了一些不妥當措施,導致企業上訪」。

  但孫善武在7月25日給河南省處理意見的回執報告中「固執己見」,再次陳述道,「對省委聯合調查組的《調查報告》反覆學習,有一些不同意見和認識,《調查報告》存在片面性,遷就了富川公司的要求,對雙方爭論的問題沒有涉及或者一筆帶過,比如國有資產流失等」。

  這不過是螳臂當車之舉。半個月後,2005年8月10日,在時任河南省政法委書記親自「到場協調和見證」下,洛陽市與富川公司的代表羅剛、滕道春簽署和解協議,以富川公司出價1.06億元取得採礦權,並出讓8%的稅後利潤給地方。

  此事並未就此罷休。2006年5月,孫善武開始遭到調查,劉宇萍全家的命運隨之出現變化。

  調查初期,孫善武的兒子孫一,以及洛陽當地的地產商人陳治功、李義超、王新立,公務員高元池、李純營、郭傑等人,陸續被帶走協助調查。

  2006年秋天,孫善武離開洛陽赴鄭州,到河南省政協擔任副主席和黨組副書記。對當時展開的調查,身在廣州的劉宇萍並不知情,直到懷孕後回到洛陽與父母同住,才知道「上面在查我爸」。

  「沒事,爸爸不怕,那些人的錢,我一分都沒收過。」劉宇萍回憶,這是那時孫善武經常告訴家裏人的話。

  隨着調查時間的持續,孫善武有了壓力,主動向組織寫信,陳述富川鉬礦轉讓案中洛陽市委市政府行為的合理合法性,他常對家人說的話也變成:「讓他們查吧,我做好了沒工作的準備,即使進去了,我也會實事求是的抗爭到底。我很清白,沒多久就會出來。」

  2007年12月29日,孫善武在河南省政協的會上被帶走。同日早上,妻子劉線珍在洛陽被帶走,女兒劉宇萍因為已懷孕7個月,被繼續監視居住。

  「我生產後第三天,老公就被帶走了。」劉宇萍稱,她是在把孩子撫養到一歲零1個月之後,在一天下午感覺到,「我也該走了」。

  劉宇萍在2009年被帶走後,一直認為自己是在協助調查,案子查完就會出來了。「在裏面,他們就只問我,『你爸的錢在哪兒』。」這個問題,陪着劉宇萍在看守所度過了兩年半。最初,她還盼着調查早點結束可以回家,有時會在看守所大喊「我要回家」。

  劉宇萍依次在河北省邯鄲第二看守所、邯鄲第一看守所、鄭州鐵路看守所待過。最後,那兩套沒有成交的婚房,成了劉宇萍及其父親孫善武頂罪的罪狀之一。反覆調查之後,劉宇萍已不再奢望回家了,因為監獄比看守所條件好,所以她經常喊:「我要進監獄。」

  2011年,劉宇萍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之前看守所關押時間抵押刑期,被送往新鄉市女子監獄服刑。

  此時,長期在看守所的劉宇萍並不知道,父親孫善武已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罪狀是受賄910萬元,包括原洛陽市政協副主席、洛陽中泰置業集團公司董事長李義超行賄20萬美金和200萬人民幣,洛陽市凱瑞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新立先後七次行賄合計人民幣30萬、美元27萬(折合人民幣2210510元)、英鎊兩萬(折合人民幣288460元),原洛陽市建委主任郭傑行賄35萬元人民幣,洛陽市路橋建設集團公司原總經理李純營行賄15萬元人民幣,以及其他商人總計行賄的5萬元人民幣和1.5萬元美金,還有女兒劉宇萍在廣州「低價購房」的差價140萬元、女婿邵志成從洛陽市房管局局長王運洲處違規所收的汽車,也均歸入孫善武的受賄金額內。

  另外,劉線珍因地產商陳治功所送的10萬元、廣東商人劉智慧所送的10萬元,以及一塊手錶,被判有期徒刑4年;同一時期,劉宇萍的哥哥孫一因為個人職務受賄,被判有期徒刑13年;劉宇萍的丈夫邵志成,也因為那輛汽車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劉宇萍堅稱,她那兩套沒有買成的房子的差價與丈夫收受的車輛,父親並不知情,不應計入父親的受賄金額內;至於其他的罪名,「都是莫須有的」。孫善武本人對於一審二審判決都不服,曾拒絕在審判書上簽字,當庭反駁說,「你們這是違反實事求是的原則」。

  申訴之路

  2013年5月,劉宇萍出獄,次日就去秦城監獄探望父親。

  回到洛陽後,她又去找當年被調查過的「行賄者」陳治功、李義超、李純營等人,積極聯絡父親主政洛陽期間的下屬同僚,希望了解事實真相。

  劉宇萍認為,富川鉬礦的糾紛是起因,但父親以及家人其後的罪行是「莫須有」,必須找證人證明父親是冤判的。

  「沒什麼人願意作證。」劉宇萍稱,除了洛陽市原市長助理、市政協副主席高元池曾經當庭翻供外,只有李純營、程武(化名)願意作證。目前,李純營已經寫出書面材料,否認自己曾給孫善武行賄。程武也告訴財新記者,他並未給孫家行賄,當時他是在看守所撐了兩年多之後,才「因為刑訊逼供」被迫認罪。

  「他們不讓我睡覺。」程武說,「我當時想,如果讓我睡一會兒,要多少錢都給你。」

  其他當年涉案的人員,如今都是避而不見、猶豫觀望的態度。故舊同僚也只是對劉宇萍說一句:「你父親很清白,但是你不要再奔走了,沒戲。」

  2013年後半年,劉宇萍一度不願回洛陽,她看到洛河上的建築就會想起父親,還時不時會聽到有人議論孫善武「是個好貪官」。她想:「我爸對洛陽的貢獻是實實在在、有口皆碑的,罪證卻是虛的,必須努力把父親身上的『貪』字去掉。」

  對於當年給孫善武定罪的罪證,曾代理過孫善武案一審、二審的律師李克敏對財新記者稱,她一直堅持無罪辯護,李義超、王新立、郭傑等人的證詞都有很大漏洞,比如對於李義超供述的行賄地點前後矛盾、行賄時間存疑,且也有另外證人證明行賄不符實。這位證人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也對此表示認可,但他並不願意公開自己的身份。至於李義超本人,至今仍不願意接受採訪,也不願意見劉宇萍。

  「我們也找跟王新立熟悉的人去勸說他出來作證,王新立說這個事不能提,不堪回首。」劉宇萍有些激動,「對王新立是不堪回首,對我們就是今天還在經受的莫名其妙的牢獄之災。」

  「尋找證人翻供太難。」劉宇萍在進行這項艱難工作的同時,也開始學着發微博,希望讓更多陌生人知道「孫善武案」。但是經常被刪;各大論壇上,她實名舉報的貼子也經常發不出去,即使發出去也少有人關注。

  「後來我也不抱希望了,所做的事情都是例行伸冤程序。」劉宇萍講,她就是為父盡孝心。

  與劉宇萍的悲觀不同,父親孫善武一直頑強地樂觀着。

  劉宇萍說,孫善武自從入獄後,就一直堅持寫再審申請。劉宇萍拿着孫善武的信,指着那句「行無愧怍心常坦,身處艱難氣若虹」說:「你看,這個老頭真倔,就是想不開」。

  秦城監獄的管教人員也希望劉宇萍多勸勸她父親,「都已經進來了,就安心服刑吧,保重身體最重要」。

  劉宇萍感謝管教的好意,也勸父親好好照顧自己,但她暗自下決心:「別人再勸我,我也得再多試試。」2013年10月31日,劉宇萍到濟南向山東高院遞交了再審申訴材料,正式走上為父申訴的道路。

  轉機

  2014年2月,頭一次遞交申請材料滿三個月後,劉宇萍一直沒有收到山東省高院的回覆,她多次發微博表達「山東高院為何還不回應」的疑惑,並再次跑去山東省高院詢問申訴進程。她被得知,由於案件太多,工作繁忙,遞交的申訴材料還在高院的材料接收處。

  2013年底2014年初,全國的反腐形勢從西南一隅開始燃起,漸現星火燎原之勢,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也進入大眾視野。孫善武在獄中,通過讀書看報,了解到這一形勢後,和劉宇萍交流說:「這對我們是好事。」

  劉宇萍開始關注中紀委的反腐工作。她專門寫了一篇關於富川鉬礦相關問題的實名舉報材料,貼到中紀委官網開設的舉報窗口。這一行為在數月內成為她的「安慰劑」,閒下來就去中紀委網站貼一篇。

  2014年3月,中央第八巡視組進駐河南,劉宇萍又開始向巡視組致電去函。這並不容易,劉宇萍稱,第八巡視組的電話只接通兩次,對方告訴她,孫善武的案子是在山東判的,等巡視組到山東了就去山東申訴。

  但轉機很快出現。當年4月初,劉宇萍第一次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打來的電話。最高法立案一廳的工作人員對劉宇萍稱,已經接到了轉過來的劉宇萍的孫善武案再審申訴書,但材料不詳細,沒有判決書等文件,希望向她諮詢清楚有關情況。

  一周後,劉宇萍再次接到了最高法的電話,對方詳細向劉宇萍講述了再審申請程序,告訴她按照程序,孫善武案的終審法院是山東省高院,所以首先需要山東省高院就再審是否立案有一個回復,如果對方不予立案,最高法才可介入。

  「我當時覺得最高法的電話就是走程序,沒抱希望。」此時,劉宇萍已經向山東省高院遞交申訴材料半年有餘,中間打過幾次電話,一次回復是資料還未登記,第二次乾脆是「沒有看到你的資料」。

  劉宇萍很沮喪,但還是到秦城監獄向父親匯報了最高院的兩次電話和山東省高院的回覆情況。「慢慢等吧,會有起色的。」這是孫善武鼓勵劉宇萍的話。於是2014年6月,劉宇萍再次去山東高院,當面遞交了申訴材料。

  2014年7月,秦城監獄的工作人員致電劉宇萍,詢問核實最高院給她打電話的情況。在這次通話中,劉宇萍第一次得知,早在三個月前,秦城監獄方面也向山東高院轉交了孫善武案再審申訴材料。

  「我告訴爸爸最高法給我打電話的消息,旁邊的幹警可能沒聽清楚。因此秦城方面給我打電話,是以為我遞交給山東省高院的申述材料有了回復,所以還說為什麼他們遞的材料沒有回音。」劉宇萍說,秦城監獄打的這個電話,說是想交流一下是否到了山東高院的回覆,「希望案件能夠有所進展」。

  秦城監獄的這個電話,讓劉宇萍和孫善武高興了很久。他們事後分析,最高法說收到了轉到他們那兒的申訴材料,應該是劉宇萍發在中紀委網站上的帖子起到了作用,而不是劉宇萍和秦城監獄這兩個途徑發給山東省高院的申訴材料被轉到了最高法。

  劉宇萍更加積極地尋找證人,告訴他們「上面有回應了,申訴有希望了」,通過一次次給證人們講最高法的反饋,最終又說服兩位證人願意重新作證。這兩位目前還不願公開身份的證人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稱,孫善武為官期間一直比較清廉,並未收過來自他們的禮金,逢年過節的例行禮品,孫善武也不會收。

  孫善武也更加積極地給劉宇萍寫信。通過劉宇萍提供的信件,財新記者得知,秦城監獄已經在2014年8月份告知孫善武及其家人,山東省高院已收到了孫善武案的再審申訴材料;9月底,秦城監獄告訴孫善武及其家屬,可以聘請律師,並允許律師前往秦城監獄與孫善武會面;11月11日,孫善武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駐秦城監獄檢察室上交了21頁的補充申請材料,這21頁中,孫善武對於之前所判罪行進行了逐條反駁。十天後,最高檢駐秦城監獄檢察室將材料寄給了山東省高院。

  去年12月份,劉宇萍與律師一同前往山東省高院,遞交了劉宇萍準備的再審申訴材料、再審證據材料,孫善武所寫的申訴申請,以及律師收集的有助於立案的證據資料。劉宇萍的律師稱,山東省高院的法官當面接收了材料,「山東省高院的說法是,案件已經受理,過年後會調卷審閱,決定是否立案」。

  「我們歡迎重新調查。」孫善武在最近一次會見劉宇萍時稱,他對當下的形勢很有信心,每天研究政策。在最近給劉宇萍的信中,孫善武勸慰女兒既要有信心,又要有耐心:「案子的事情不着急,慢慢來,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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