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層內部通報了周永康六宗罪中部份罪狀。周永康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有31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9次違反「保密紀律」。
關於「泄露黨和國家機密」罪,2004年,2007年,2010年,2011年,2012年5月11次「泄露黨和國家機密」,其中7次被境外、外國機構所利用。
內部通報關於周永康「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的罪行,經查證,1985年,任遼寧盤錦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周永康被揭發婚外情、玩弄女性。1998年擔任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以來,任四川省委書記、公安部長、國務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政治局常委期間,常借公幹在瀋陽、大連、武漢、南京、成都、長沙、天津等地玩弄女性,和27名女性通姦,為她們提供安排極不合適職務。周從2005年3月以來長期患有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