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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當今對比強烈 「京漂」150萬人口宋都不要暫住證

—「京漂」在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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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繁榮的商品經濟帶來大量流動人口,與現代的「農民工」、「外來務工人員」稱呼不同,宋代的流動人口稱為「浮客」,即漂浮流動的客居者。在宋代很多城市,浮客遠高於當地戶籍人口,和今天的東莞非常相似。宋徽宗時,首都開封常住人口便有150萬之多,是名副其實的世界大都市。其中,各種暫住的「京漂」一族遠超當地土著。宋代農民外出,不是永遠的流動人口,也不是永遠「暫住」,而是在當地居住一年即可落戶,取得當地戶籍。

從古至今,「戶部」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政府管理部門,專門管理以戶籍為基礎的諸多財政事務。當年劉邦滅秦,一伙人攻入咸陽後,弟兄們都是搶糧搶錢搶地盤,唯有大將蕭何默默地將秦朝的戶籍檔案收入囊中。由此可見,戶籍對統治者的重要意義,也正因此,中國歷代的戶籍制度大多極為嚴苛。

最早發明戶籍管理的也是中國人。早在兩千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中國便有了全國戶籍的精確統計。而西方人直到18世紀的瑞典才真正開始進行全國性的戶籍管理。然而,這種嚴苛的戶籍管理制度是以製造等級森嚴的社會秩序、禁錮百姓遷徙自由為代價的,百姓深受其苦。

在古代,你想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那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宋代卻是個例外。

過去改朝換代,新政權往往喜歡承襲舊制,但在戶籍制度方面,宋代沒有效仿唐代的管理方法。唐代的戶籍管理體現了非常強的封建等級秩序觀念:人為地將戶籍分為「編戶」與「非編戶」。「編戶」即為良民,「非編戶」則為賤民,如工匠、奴婢等,賤民沒有資格單獨立戶,只得和主家合用一個戶貼,即戶口本。「奴婢賤人,類同畜產」,而且是世襲的,永不翻身。在唐代,你才知道投胎是個技術活。

如此不平等的戶籍制度,到了宋代即被廢止。宋代以「坊郭戶」與「鄉村戶」來區別城市戶口與農村戶口,同時根據不動產的多少,劃分「主戶」與「客戶」。

宋代城市化與商品經濟發展迅猛,完全打破了傳統的農耕經濟秩序。用現在的話講,宋代GDP中第三產業產值比較高,而農業則只佔3成。現代服務業佔比遠高於農業,這是中國數千年歷史上的第一次。

高度繁榮的商品經濟帶來大量流動人口,與現代的「農民工」、「外來務工人員」稱呼不同,宋代的流動人口稱為「浮客」,即漂浮流動的客居者。在宋代很多城市,浮客遠高於當地戶籍人口,和今天的東莞非常相似。宋徽宗時,首都開封常住人口便有150萬之多,是名副其實的世界大都市。其中,各種暫住的「京漂」一族遠超當地土著。

宋代對外來人口超當地戶籍人口的記載比比皆是。如宋仁宗時,「今之浮客,佃人之田、居人之地者,蓋多於主戶」,「天下廢田尚多,民罕土著,或棄田流徙為閒民」。此時的大宋,由於地少人多,種地不賺錢,「今農貧而多失職」,百姓更喜歡外出經商,做「兼業」,即兼職副業。

南宋時期,知岳州范寅敷就有「本州農民,自來兼作商旅,大半在外」的奏摺。農民外出,當地的地主不能阻攔,這是有法律保障的遷徙自由。大量的流動人口,導致戶口登記非常困難,浙江海鹽縣的地方志中就有「主戶少而客戶多,往來不定,口尤難記」的抱怨。而翻遍宋代史籍,我們卻沒有發現「暫住證」的影子,更沒有官兵踹門檢查暫住證的記錄。

其實,范寅敷的奏摺還有後半段,「欲出榜招召,務令疾速歸業;如貪戀作商,不肯回歸,其田權許人請射,候回日,理今限給還」宋高宗則認為,農民在外經商,只要田地不拋荒,按時交農業稅即可,特殊情況下放棄田產,政府可收歸國有,這也是允許的。

宋代農民外出,不是永遠的流動人口,也不是永遠「暫住」,而是在當地居住一年即可落戶,取得當地戶籍。

宋神宗時,王安石的助手曾布有言:「古者鄉田同井,人皆安土重遷,流之遠方,無所資給,徒隸困辱,以至終身。近世之民,輕去鄉土,轉徙四方,固不為患。而居作一年,即聽附籍,比於古亦輕矣。」即使在首都開封這樣的特大城市,也執行同樣的政策。「我家大門常打開……」幸福的「開漂」們無不高唱《開封歡迎你》。

流動人口多了,自然有就很多混不好的底層,有遊手好閒的,也有命運不濟的。對這樣的流民,政府通常會進行勸反,規勸他們回家種田。勸反不是強制遣送,遵從自願的原則,不僅給予基本的衣食救濟,還減免稅收,發送生產資料,如耕牛、種子、農具等。如果實在不願返鄉種地,則就地安置,而不是直接扔給救濟院棄之不理。南宋時期,對流民的優撫堪稱史上最大,「兩淮之民未復業者,復其租十年」。

流動人口中還有大量求學的異地學子。首都開封作為大都市,是全國人民的嚮往之地,不僅有大批的文藝青年,還有爭取高考移民的學子。因為,首都的錄取指標遠高於外地,異地高考早在宋代就成為一大難題。

一些教育欠發達地區的學子,紛紛到外地求學,但高考只能在本地考。在只有騎驢、騎馬出行的年代,山高路遠,路途奔波有時會耽誤三年一次的大考。對此,政府放寬政策,景德二年(1005年)發佈詔令,稱「有鄉里暇遠,久住京師,許於國子監取解,仍須本鄉命官委保」,對於離家遠,長期居住在首都的,只要有本鄉的官員擔保,就可在國子監參加考試。到宋仁宗時,這部分群體已達數千人,「四方士子客京師以待試者,恆六七千人」。

但筆者發現,史料中也有不同的記載。據天聖七年(1029年)的《貢舉條例》規定,外地戶口要想在開封高考,必須取得開封戶籍,並居住七年以上,或在開封有一定的田產方可「即許投狀」。但一些鑽營之人,想盡各種辦法,弄虛作假,政府稱之為「冒貫」,即冒充本地戶籍。由此也可以看出,為了高考移民而在黑市辦假戶口的現象至少有一千年的歷史。

宋代戶籍的相對自由造就了一個史上最自由的時代。北宋詩人孫升這樣描述當時的情景,他說:「城郭鄉村之民,交相生養,城郭財有餘則百貨有所售,鄉村力有餘則百貨無所乏。城郭之人,日夜經營不息,流通財貨,以售百物,以養鄉村」。這分明就是活脫脫的《清明上河圖》。寬鬆的戶籍制度能解放生產力,釋放社會活力,自古如此。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上海觀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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