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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邦:文革後被槍殺與十八大後被抓捕的慘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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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浩劫給中國歷史留下太多需要省思的東西,然而反思文革如果僅僅局限於對文革的所謂十年,即1966年至1976年,那是遠遠不夠的,那就必將落入當局將文革災難歸咎於毛澤東個人因素的陷阱

圖:王申酉、李九蓮

文革浩劫給中國歷史留下太多需要省思的東西,然而反思文革如果僅僅局限於對文革的所謂十年,即1966年至1976年,那是遠遠不夠的,那就必將落入當局將文革災難歸咎於毛澤東個人因素的陷阱,而忽略體制性的罪錯。事實上,反省文革從名義上的文革結束後仍被槍殺的一批思想者事件中,更能看出中國體制性頑疾的禍害。

目前中國歷史將1976年10月抓捕"四人幫"作為文革結束的時間點。1981年6月27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一致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說:"一九六六年五月至一九七六年十月的'文化大革命',使黨、國家和人民遭到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挫折和損失。這場'文化大革命'是毛澤東同志發動和領導的。""歷史已經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對於這個結論,只要翻開歷史,我們就會發現,在文革中被抓捕的一批質疑反對文革者,在所謂的文革結束後仍然持續遭到槍決,這就深刻證偽了官方對文革的定性,而直揭中國體制性瘡痂。

王申酉,(1945年8月-1977年4月27日),原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員工,民間思想家,因說文革中的"三忠於四無限"的宣傳是迷信,文革"這場'革命'將使中國至少倒退十年"等,1968年被抄家,遭到毒打,還被關進過上海市第一看守所。1976年王申酉在給戀人的信中說:"這個社會專門壓制人的進取心和創造力,窒息人的才能、智慧,抹殺人的主動性和個性",結果被關押到上海普陀區拘留所。他在獄中寫下一份6萬字"親筆供述",全面地反思了中共建政以來一系列極左思想的惡果,提出了尊重價值規律、打破閉關鎖國、實行對外開放等系統的改革主張。在"四人幫"被抓捕、文革結束半年多後,王申酉被以攻擊"偉大領袖"、"文化大革命"、"反右派運動"、"反右傾運動"、"大躍進"、"人民公社"、"批林批孔"、"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9項罪名合成的"惡攻罪",於1977年4月27日遭普陀區法院、區公安局分黨組聯席會議和上海市高院黨組、上海市委常委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比王申酉更晚遭到槍殺的還有江西李九蓮(1946年-1977年12月14日)。1967年6月29日—7月4日,江西贛州發生大規模武鬥,造成168人死亡,李九蓮在幫武鬥現場收屍時受到刺激,開始對"文革"提出質疑。1969年她在給男友寫信時表達了一些思考,被男友告發,遭贛州公安以"現行反革命罪"拘留審查,後被以"敵我矛盾當人民內部矛盾"處理放出。1974年"批林批孔"期間,李九蓮在贛州公園貼出自己當年寫給男友的那封信並連續張貼"反林彪無罪"、"駁反林彪是唯心論的先驗論"、"駁反林彪是逆潮流而動"等六份大字報。當年4月,贛州地區有3萬人組織"李九蓮問題調查研究會",並走上街頭,給予聲援。後李九蓮被以"地地道道的現行反革命跳出來翻案"而判刑15年。1976年文革結束後,李九蓮案子沒有被平反,12月,她寫了《我的政治態度》,認為"華國鋒把黨政軍大權獨攬於一身","是資產階級野心家"。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委認定李九蓮在服刑期間重新犯有"惡毒攻擊華主席","喪心病狂進行反革命活動"等反革命罪,同意波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李九蓮死刑,並放在其家鄉贛州立即執行。

無獨有偶,在贛州有一名並不認識李九蓮,但看過李九蓮寫的公開材料,而參與李九蓮問題調查研究會的小學教師鍾海源,因堅持替李九蓮鳴冤而被捕。關押期間,1976年"四.五事件"後,她在監獄裏公開說:"華國鋒不如鄧小平"。結果,她被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在獄中她拒絕認罪,並繼續為李九蓮鳴冤,1978年4月30日,在文革結束一年半後,鍾海源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可以肯定的是,在文革結束後中國大地對反對文革式極左作法者的槍殺仍然持續了相當長的時間,而被槍殺者也遠遠不只王申酉、李九蓮、鍾海源。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麼文革都結束了,而質疑反對文革極左式作法的人卻依然遭到槍殺?這個問題如果不從體制尋找根由,僅僅停留於領導者錯誤發動與被反革命集團利用,是無法服人的,因為這些人被槍殺時,領導者毛澤東已經死了,且反革命集團"四人幫"已經被抓捕了。

文革結束後延續槍殺反對文革極左的思想者的情況,的確牽引人們深刻追溯文革體制性病因,看到文革結束後相當長時期,中國社會仍延續着沒有"四人幫"的"四人幫"路線。今天中國在中共十八大提出強力反腐後,出現持續抓捕民間呼應反腐而要求官員公佈財產的公民的情況,同樣值得深思。從某種程度而言,文革後槍殺反文革式的思想者與十八大後抓捕反腐敗的公民可謂異曲同工,本質上都深刻反映出中國制度性痼疾。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後,中國社會一批背負民族責任,致力推進中國社會向人權民主法治轉型的公民,起而呼應中共新當權者的反腐倡言。在北方,以北京為中心,一批人走上街頭舉牌"要求官員公示財產";在南方,以廣州為中心,一批人公開舉牌要求官員公示財產並要求人大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民呼應反腐而上街舉牌要求公示財產的活動大約持續了一個多月,結果中共當局從北京到廣州,掀起了一場全國性的大規模抓捕行動,先後有北京的許志永、趙常青、丁家喜、李蔚、袁冬、張寶成、馬新立等,江西新余的劉萍、魏忠平、李思華等,被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六年半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還有廣東的郭飛雄、孫德勝、黃文勛、袁奉初、袁小華,湖北宜昌的劉家財也因這次舉牌遭到抓捕,正等待開庭審判。

不僅如此,中國在抓捕判刑一批呼應中央反腐而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公民後,又於2014年借"六四"25周年之際,瘋狂拘押民間參與或可能參與紀念的維權人士,先後在北京抓捕浦志強律師、廣東抓捕唐荊陵、袁新亭、王清營,東北抓捕了姜力鈞。尤其嚴重的是,河南鄭州居然一次抓捕了於世文、陳衛、常伯陽、邵晟東、董廣平、石玉(本名施平)、方言、侯帥、姬來松等九人,並且隨後將前往聲援的數十名公民與律師拘押。如此大規模抓捕和平表達與民間紀念的公民,使人看到中共維穩沙皇周永康下台並被審查後,暴力維穩路線的持續與強化。

這種文革後繼續槍殺反對文革極左作法的思想者與十八大後繼續抓捕反腐維權公民的行徑,反應出中國社會在文革後依然延續着不是文革的文革之路,在十八大及周永康倒掉後依然持續着沒有周永康的周永康血腥維穩。更進一步來說,我們透過文革後的槍殺與十八大後的抓捕,可以看到,其實當年的文革與後來的維穩,本質上是一致的,都是極權體制維護統治侵害人權的不同表現形式。作為社會發展的一個政治性階段,不論是文革、鎮反、反右,還是八九屠殺與維穩鎮壓,它們都是極權體制在不同時期根據社會情況所變換的統治方式,是不同階段的外在形式的變換,而沒有任何本質的改變。所以,文革雖然結束,但反文革者依然會遭到槍殺,維穩沙皇雖然下台與關押,但抓捕公民的維穩手段依然大行其道,這正是極權的本質使然。

面對極權社會不同階段的統治形式與統治重點的變換,我們千萬不要為現象所惑,不要以為那些炫目的言詞與標榜的轉折,會真的帶來社會的新生,真的開啟一個新時代。只要現代公民應有的基本人權沒有得到真正的保護,如公民的言論、集會、結社、信仰、選舉等等基本憲法權利沒有真正落實,權力運行不是真正遵憲守法,即沒有真正將"權力關入制度的籠子裏",社會極權的本質就沒有變,公民就依然是權力統治者案板上的魚肉,只能任由權力行使者宰割,那種文革式的槍殺與維穩下的抓捕就不會因具體統治者的結束而結束。所以民間在毛澤東死後指望文革結束與在周永康倒後指望維穩中止,都是忽視了極權的本質,健忘了是極權產生了毛澤東與周永康之流,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說,縱然毛澤東死了,周永康倒了,還可以產生李澤東、江永康,而要改變中國社會這種極權災難狀況,也就不能指望在毛澤東的死掉與周永康的倒掉上,而是應該立足於公民社會成長與公民權利得到切實的保護上。只有公民真正起來扞衛了自己的權利,真正成為了自己的主人,才能擺脫被侵害與宰割的命運,也才能根本上結束文革後的被槍殺與十八大後的被抓捕的慘狀。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東方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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