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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又不高興了 被深圳搶走一塊地

  毗鄰新界東北發展區、計劃興建「大學科研城」的落馬洲河套區,預計2020年落成運作。但《蘋果》取得政府最新密件顯示,港府原來與深圳就該區土地業權有爭議,但項目的工程研究撥款、環評、甚至前期工程招標早已偷步完成。團體質疑深圳隨時可向港方收回河套區,不可能當作香港土地發展。

  落馬洲河套區面積約88公頃,原位處深圳境內;1997年深圳河治理工程將河道拉直後,河套區便落入深圳河以南的香港境內。其後深圳市政府宣稱擁有河套區業權,港府則指河套區屬香港範圍土地,應由港方管理。

  至07年,時任特首曾蔭權與深圳達成協議,由兩地官員組成聯合專責小組,以「共同開發、共享成果」原則合作發展河套區;又合資進行土地勘測及工程研究,港方出資3,370萬元,由財委會撥款,最後決定將河套區發展成大學科研城。環境評估報告及前期工程招標也分別於去年尾及本年初完成,項目隨時可上馬。

  深圳稱擁業權 律政司質疑

  不過,本報獲得政府最新密件顯示,兩地就河套區的土地業權問題仍未解決。文件提到深圳市政府在去年11月19日聯合專責小組會議上,就河套區業權問題提出「共識」,要求香港採納。當中提到深圳同意將河套區土地交港府,按香港法律進行批租,卻同時加入「港方尊重落馬洲河套地區一直以來屬於深圳的事實」等條文。文件指出,律政司認為有關說法未能確定香港擁有該區業權。

  文件又引述,深圳政府在11月25日的深港合作會議中再修訂「共識」用字,加入「河套地區發展的全部費用由香港特區政府承擔」、「落馬洲河套區歷史上屬於深圳」等條文,再要求港方接受。但律政司仍有保留,指至今未收到深圳的證明文件,確認對方擁有河套區業權;又向發展局「溫馨提示」,指傳媒及立法會會對該區業權問題「感興趣」。

  前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李永達指,文件顯示港府在法律上無法處理河套區業權,香港的地域劃分由《基本法》訂明,早於1990年頒佈;落馬洲河套區卻是深圳河在1997年拉直後多出來的土地,《基本法》未有包括在內,如要確認香港在河套區有業權,免被深圳搶奪,只能要求人大常委修改《基本法》條文。雖然國務院1997年7月頒佈221號院令,指明香港地域界線以治理後的深圳河劃分,希望填補「灰色地帶」,但李指國務院令無法超越《基本法》,在港沒法律依據。

  商業機構或無法向銀行借貸

  公共專業聯盟召集人黎廣德批評,港府以「深圳」思維處理河套區發展,「以為兩個政府講咗就算數」。即使深圳答應將土地交予香港,背後也沒法律效力;「佢隨時收返,到時你去邊度仲裁?香港法院都管轄唔到」。他稱在土地業權不清下,獲政府批租土地的商業機構可能無法向銀行借貸,「唔會冒風險借錢畀你」。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表示,翻查深圳市的長遠規劃文件,不難發現深圳企圖開發香港邊境的土地,「佢哋嗰啲規劃文件都好積極講香港邊境要點樣開發,河套附近已開發到盡」。發展局表示正就該區的土地用途擬定分區計劃大綱圖,但拒回應港府是否擁有業權、是否需修法。律政司則以法律專業保密權為由不回應。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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