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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媒 噩耗劃破了兩會:孩子,今天的中國為你哭泣

一條噩耗劃破了宏偉的兩會藍圖,至少在微博上,從5日晚間19時55分起,什麼都抵不過長春嬰兒皓博死訊帶給人們的心理衝擊。

悲劇前一天釀成。4日上午8時許,吉林當地媒體開始緊急徵集微博線索,稱「7點20分左右,在西環城路與隆化路交會,一輛灰色RAV4車輛被盜,車牌號為AMM102,車內有一名兩歲大嬰兒(後更正為兩個月)」;@吉林公安亦在午前宣佈已「調度各分局、各警種全城佈控、查找」。隨着央視、央廣、人民日報等央媒賬號的跟進,消息迅速在全國範圍內擴散,牽動人心。

根據引述,事發原因是:「孩子父親許先生一早帶着他到自家開的超市,因為超市裏比較冷,許先生下車進入超市生爐子,把孩子留在了車內,車輛沒有熄火,就一會兒的工夫,小偷就把車開走了。」

微博流傳圖片顯示,這一天,長春已然傾城而出,舉全市之力尋找被盜車輛和嬰兒,眾多私家車、出租車司機自願加入。因為「投鼠忌器」,對竊賊的憤怒里已經有了擔心,當地媒體午後開始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知道你害怕,孩子恐怕也害怕,他在哭嗎?他餓了。你要明白善惡一念間,把車和孩子放在別人能找到的地方,趕快離去吧!」

然而,直至入夜,也只能向着天空說聲「孩子,我們能為你做些什麼」。雖然在吉林,省委書記、省長的批示均已傳達,警方宣佈成立「304」案件指揮部並出動8000警力搜查,有當地市民帶上處於哺乳期的妻子以隨時準備給這名男嬰餵奶,承諾向搜尋者提供免費晚餐甚至是以自家汽車與竊賊相換;在省外,@姚晨、@韓寒等擁有千萬級粉絲的名人都已參與緊急擴散。

然而,悲劇的結尾那樣殘酷。5日晚8時前,@吉林公安繼宣佈周喜軍「迫於公安機關強大壓力」投案自首後,單發一條微博,向所有關心此事的人們通報:「據周喜軍交待,3月4日上午7時許,將停放在長春市西四環路與隆化路交匯處的為家超市門前的一輛銀灰色RAV4豐田吉普車(車牌號吉AMM102)盜走後,駕車直奔長春至雙遼公路。途中發現被盜車後座上有一名嬰兒,車輛行駛到公主嶺市懷德鎮至永發鄉公路旁,將嬰兒掐死埋於雪中。」

即使再有心理準備,也難以抵擋「將嬰兒掐死埋於雪中」這樣的泯滅。頓時,微博上連串的蠟燭燃起了熊熊怒火,「禽獸不如」、「沒有人性」、「令人髮指」、「喪心病狂」的咒罵聲像是要穿透屏幕,淹沒那個偷車殺嬰的中年男人。

人間慘象面前,一些意見領袖已經控制不住自己的憤怒:@鄧飛連寫3個「殺!」;@劉興亮氣得久久緩不過氣來,連續痛罵了將近30聲「畜生啊!」;@鄭淵潔不可能講童話給小皓博聽了,只能在燭光里說一聲「今天,中國為你哭泣」。一位據信是長春記者的微博發言者自稱在前往採訪前決定把所有尖銳的東西都留下,是因為「怕我要是見到這傢伙會忍不住紮死他!」。

甚至顧不上自己本應抵制「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這樣的說法:@李承鵬為埋於雪中的嬰兒點起3根蠟燭後,咬牙切齒地對周喜軍說「無論以後是否取消死刑,這次一定會有顆子彈屬於你」;@評論員楊禹也放下了他的兩會任務,詛咒「如果最終判他死刑,希望槍決。注射死刑便宜了他」...

作為插曲,一個名叫「立二拆四」的網絡營銷者5日午後曾在微博上「較真」,認定長春尋車尋嬰兒是「拿生命的尊嚴的挑戰公眾情感底線的炒作」。於是,他現在被一同揪出示眾,要求其按照自己的說法「到長春火車站廣場下跪三天,面向西南大道給全體長春人道歉。」

痛定思痛,也有人開始懷疑是不是如此興師動眾的輿論關注在客觀上起到了反面作用,導致盜車人「狗急跳牆」地向襁褓中的嬰兒痛下殺手。例如,早在5日午後,@王小山即不憚於得罪那些熱心人:「你們在微博上這麼大規模地轉長春孩子失蹤消息,加上此前不停地對同類罪行絕不寬恕、堅決處死的叫嚷,用你們的愚蠢頭腦和我的腳趾頭思考一下,也會知道孩子不可能還在了。你們以為自己正氣凜然、大義在胸,但不客氣地說,你們他媽的就是幫凶。」

被這樣指責,當然不能服氣。@於德清即迅速以警方通報中周喜軍從盜車到棄車的行駛距離為據推算時長,認定其掐死小皓博最晚也是8時許,而當時全城搜尋尚未開始,「指責網友轉發逼死嬰兒,有何事實依據?」

這些相信「溫暖之光」的人們推斷,盜車人只是愚蠢或者心存「不留麻煩、不被發現」的僥倖,以至於在一時衝動之下行為失序犯下重罪,由竊賊升級為引發眾怒的殺人犯,例如@劉遠舉所言:「我覺得就是沒腦子。路邊隨便找個小攤,休息區,把孩子放哪裏就可以了。」

家長責任是另一個反思方向。雖然@新京報核心報道晚間21時許已經從長春發回了「孩子媽媽得知消息後,突發心臟病」的現場圖文,子夜時分更修正為「精神崩潰,突發性精神疾病」,但一些同樣為人父母者還是一邊寄予同情,一邊開始討論監護得失。@南方都市報講解《孩子與汽車:不得不說的危險》;@谷大白話展示美國家長把兒童獨自留在車裏的行為「或罰款或判刑」的法令,希望各位家長千萬引以為戒;@連鵬也要在痛罵兇犯殘忍之餘,說幾句不講人情的話:「短暫離車忘拔鑰匙,把嬰兒留在車內,監護人是有不可推卸責任的,當年『小悅悅悲劇』也是因為家長疏忽間接釀成的。只有不斷完善相關法律,對監護人的責任和義務進行立法約束,才能避免類似悲劇重複發生。」

但學者蕭瀚對此不以為然。他在微博中強調自己「沒看到父親有多失職,只看到這社會有多可怕」:「竊以為,沒人在養育孩子過程中不犯錯誤,沒人是神仙天使,監護者的錯誤是否應承擔責任及何種責任,不應按其無法預知的後果判斷,而應根據普通人正常生活常理斟酌判斷失誤的程度。粗心的父親已經夠悲傷自責的了。」

身為南方人物周刊記者,@劉洋碩看過周喜軍簡歷後,立刻要拜託各位同行老師,「在寫那個殺孩子的冷血動物的時候,千萬別扯勞教、社會原因、成長環境等等了!那就是個畜生!沒那麼多社會因素!」;中國周刊總編輯@朱學東同樣告誡,「把個體應該承擔的責任,全部推給社會和他人的惡,這是這個社會集體沉淪走向失敗的開始」。

魯迅早有名句,「真的勐士,敢於直面慘澹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這是怎樣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總要留存一些希望,@石扉客想起了前一日為救人而遇難的廣州武警中尉,對比感嘆「人性的高貴與邪惡」;@摘星手010則一邊因周喜軍而嘆息「底層社會的淪落」,一邊欣慰於「悲涼中不失溫暖的社會,善良的人性在暗黑中發光發熱」——這是因為他看到了長春市民在孩子家門前排起長隊,點燃蠟燭,為孩子祈福送行的微博畫面。

「皓博,我們送送你」,@人民日報也在千里之外和長春市民一起為只在這個世界生活了兩個月的孩子點起了蠟燭,囑咐他「別怕」;@新華視點6日早間亦發一論:「3月5日是學雷鋒日,本是個傳遞善與愛的日子,全國網民卻在這一天得知小皓博被惡行奪去生命。這件事以如此殘忍的方式提醒國人,不論生活有多無奈,都應保有起碼的人性,並努力將善與愛傳遞給他人,讓這個世界可以變得更好一點」。

只不過,相信善和愛的人們,還是沒能等到默哀。就像人民網、新華網、央視網從始至終必須把首頁黃金位置留給兩會專題所昭示的那樣,@薛蠻子等民間意見領袖所唿吁的兩會代表委員為小皓博默哀,截至6日午前仍如同石沉大海,只留下微博運營者在自家頁面上方再向網民作一次虛擬空間的唿喚。

死有有重於泰山,輕於鴻毛。想來,這也是@醬缸外的秦楓的價值觀,早就不屑於「小家小愛的事兒,網上一片燭光」,這位身為前外長李肇星侄女的香港衛視採訪總監,覺得比起這條微小生命,更重要的事還在總理工作報告稿里:「無論評價怎樣,我還是更多願意給一個費心操勞如此之複雜多難國家十年的老人更多感謝。」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搜狐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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