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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生被校車司機及同夥輪姦 小學時多次遭該司機強暴

肇東一校車司機找人輪姦13歲女生 曾多次在校車上施暴 

東北網12月10日訊一名正值花季的13歲初中女生,日前,被肇東市四站鎮的一名校車司機劉某強姦,此後這名司機並未罷休竟然叫來朋友王某將這名女生輪姦。目前,劉某已被肇東市警方抓獲。同案犯王某潛逃,警方正在抓捕中。

被強暴的初中女生飛飛(化名)就讀肇東市四站鎮某中學,家住肇東市四站鎮。為了家裏的條件更好,飛飛的父母進城打工。飛飛平時就住在奶奶和姥姥家,生活起居也由老人照料。

「11月30日孩子一夜都沒回家,親屬家也沒有,又到鎮上的網吧、旅店尋找也沒找到。」飛飛的母親何女士說,「12月1日22時許,最終在同學家找到了飛飛。我問飛飛昨晚去哪了?飛飛哭着告訴我說被校車司機劉某叫出去在旅店住的,當晚被校車劉某和他的朋友王某給強暴了。」

得知女兒的遭遇後,何女士向當地公安部門報警。當晚,校車司機劉某被 警察抓獲,同案犯王某潛逃。

「事後飛飛告訴我,當天下午校車司機劉某給她打電話,叫飛飛撒謊出去,出去後他將飛飛帶到鎮上一家旅店,在旅店內將飛飛強姦。完事後,校車司機劉某又給他朋友王某打電話,說來消遣消遣。隨後,王某和劉某領着飛飛出去喝酒吃飯,將飛飛喝多。但飛飛意識清楚想逃跑。兩人威脅說,如果跑了殺你全家。無奈,飛飛又被帶到這家旅店,在旅店內兩人將飛飛輪姦。」何女士氣憤地說:「不僅是這次飛飛被強姦,報警後,飛飛說,她在上五年級的時候,放學後校車司機劉某就不讓她回家,在校車上多次與其發生性關係,事後就嚇唬孩子,不讓跟家裏說,如果說了就殺你全家。飛飛已記不清到底與劉某發生過多少次性關係。據飛飛回憶,三周前就發生過一次性關係。」

「最近幾個月就發現孩子不願意說話,心煩、脾氣暴躁,10月15日孩子說啥也不上學了。哪知道孩子心裏承受這麼大壓力!」何女士對記者說:「現在孩子半夜醒了就哭,變得和以前大不一樣,現在變得怕人,只要有外人一來孩子蒙着被就哭。」

記者從當地交警部門了解到,飛飛乘坐的校車車牌號為黑M93557,車主是徐風剛。而駕駛這輛校車的是劉某,並未在交警部門備案。而飛飛所在的肇東市四站鎮某中學2012—2013年上學期送子車統計表中,卻有劉某的名字。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1月頒佈的《關於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是否構成強姦罪問題的批覆》規定:「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236條第2款的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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