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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與女友落水救誰司考版答案:不救母是犯罪

女友和老媽同時掉進水裏,應該救哪個

這個問題吵了無數年,現在終於有了「標準」答案——近日,在微博中瘋傳的《2013年司法考試助考小知識之刑法》中,就出現了這麼一道題目,而且還真就從法律方面進行了解答。

吃驚: 救女友不救母親是犯罪

案例:梅仁興的老媽和女友同時掉入了河中,他救助了女友而沒有救助老媽,結果老媽溺亡,梅仁興構成何罪《2013年司法考試助考小知識之刑法》,對此給出的標準答案是:梅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梅仁興對其老母具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而對於其女友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所以基於對其老母法律上的救助義務,能救助而不救助導致結果發生的,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女友與母親
 

看到該條微博後,不少網友評論轉發。

@國貿12阿里巴巴評論道:媽!終於可以理直氣壯地救你啦!

@AMhWTAfL說,讓無數男人糾結N年的問題,今天終於讓我看到了答案。

@瑤宇話翔則表示,千古難題,一朝被解。

但是也有網友納悶,按照這個說法,男人對老婆和老媽都負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要是她倆一起掉到河裏,該先救誰呢

回應:表述上可能有不夠完善之處

記者搜索發現,這條微博最初由「眾合教育專業輔導中心」的官方微博發佈。該官博中發佈了許多司考考點,而這條引起最多爭議。從12月4日上午發佈以來,對於該「標準」答案的爭議就一直延續。

有網友認為,並無明確法律規定,母子之間一定具有「救助義務」。而眾合教育專輔中心回應稱,「因為有法律規定的義務,所以學者對這個義務進行解釋,從實質作為義務角度解釋出他具有救助的義務,其實救助的義務只是一個表述。」

另外,網友潛龍勿用--sk:詢問,要是將女友換成妻子呢

@眾合教育專輔中心表示,一般認為應該對法律上有救助義務的人首先進行救助。如果換成妻子的話,如果當時只能救助一人,而不存在救助其他人的可能性的情況下,行為人是不構成犯罪的。

對於這條微博,眾合教育專輔中心認為,「表述上可能有不夠完善之處,但就針對知識點來說,是沒有錯誤的」。

律師:理論上確實會得出此結論

記者也就此諮詢了兩位律師。

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夏磊律師表示,純粹從理論出發,的確可能得出上述結論。但是,判斷是否犯罪,要考慮案件發生的情境,「比如說,在這件事情中,當時不是只有梅和他的母親,還有他的女朋友在,她們二人都有危險,都需要救助。」夏律師介紹,三人同行,二人處於危險之中,那麼同行的另一人就對陷入危險的二人負有救助義務。在此前提下救了一個,另一個確實沒辦法救回來,不能算能救而不救,因此不構成犯罪;但若是能救而不救,則構成了不作為的間接故意殺人罪。

「雖然他對母親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對其女友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但是,義務的履行並不是衡量是否構成犯罪的標準(老婆與母親一起掉到河裏時,也是同樣的道理)。」 江蘇衡鼎律師事務所殷建新律師介紹,看當事人是否構成不作為故意殺人罪,主要看他是否有主觀上的故意。而衡量他主觀是否故意的標準,則是他平時和當時的行為,「只要他沒有主觀上的故意,就不會構成故意殺人罪的。」

疑問:

1:存在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嗎

解答:存在。所謂不作為是指犯罪人有義務實施並且能夠實施某種積極的行為而未實施的行為,即應該做也能夠做而未做的情況。不作為客觀方面需要具備三個條件:第一,行為人負有某種積極行為的義務,這是構成犯罪的不作為的前提。第二,行為人有履行特定義務的實際可能性而未履行。 第三,行為人未履行特定義務的不作為行為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即不作為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2:即使當事人主觀故意且導致母親溺亡,若沒有人舉證,如何來落實罪名呢

解答:律師介紹,人非正常死亡後,即便是自殺,公安機關也介入調查。最終確定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與有無人舉證無關。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金陵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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