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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歲女孩被老師猥褻 處女膜淺裂 重度抑鬱輟學

李女士對小寧說:「媽媽假設是小寧,小寧假設是苑振山,你就演一下當時的情景。」小寧隨後在李女士身上重複了當時的情景,「直到此時,校長跟老師才相信這是真的」。李女士帶小寧回家,「剛上車,她就對我說,媽媽我覺得自己好髒,我不想活了。」

4月24日是小寧(化名)11歲生日,這一天,她在就讀的朝陽區垡頭小學,被教務主任兼計算機老師苑振山猥褻。鑑定結果顯示,小寧的處女膜可見淺表裂痕。小寧因這次不幸患上重度抑鬱和中度焦慮,需服藥治療,至今不能上學。

9月18日,涉嫌猥褻兒童罪的苑振山在朝陽法院王四營法庭受審,此案將擇期宣判。

現狀

女孩重度抑鬱輟學

昨天下午,記者在一家茶館見到小寧和她的母親李女士。小寧很安靜,一個人坐在椅子上玩手機。在李女士的示意下,小寧害羞地跟記者打了個招呼,隨後倚靠着媽媽,頭深埋在媽媽懷裏。見到生人,孩子顯得不安、緊張。

「女兒之前很開朗活潑,學習成績優異。」李女士稱,孩子的性格在今年4月24日遭到老師猥褻後發生了改變,現在的小寧已經離開校園近半年,每天躲在家中,常做噩夢,易驚醒。

7月6日,李女士帶着小寧到北京大學第六醫院檢查,結果顯示小寧有重度抑鬱、中度焦慮症狀。8月31日再次檢查時,醫生囑咐李女士,「加強看護,防意外、防自殺,建議住院治療」。小寧表示,只有在媽媽身邊才能感到安全,拒絕入院治療。自此,李女士放下工作,專職照顧小寧,還特意養了只小狗陪小寧玩兒。小寧家離垡頭小學很近,很多老師和同學住在周圍,小寧因此拒絕出門,也不肯講話,李女士全家不得不搬家,租房住。

目前,小寧每天都要吃抗抑鬱藥物,每兩周要到北醫六院進行治療。李女士介紹,小寧現在服用的藥物以調整睡眠為主,會導致孩子出現呆滯、嗜睡等副作用。孩子現在還無法上學。

事件

教務主任猥褻女生

今年4月24日下午2點15分,小寧剛剛上完計算機課。教務主任兼計算機老師苑振山讓小寧將作業本搬去辦公室。小寧進入辦公室後,苑振山關上門,隨後對小寧進行猥褻,時間持續約5分鐘。

李女士稱,苑振山將小寧放出來時,曾對小寧說,「不要跟別人提起這件事」。小寧離開辦公室後,立即將該情況告知班主任,班主任隨即匯報給校長,並通知李女士來學校。

李女士趕到學校,發現女兒的臉色很難看。在校長辦公室,當着校長和班主任的面,李女士對小寧說:「媽媽假設是小寧,小寧假設是苑振山,你就演一下當時的情景。」小寧隨後在李女士身上重複了當時的情景,「直到此時,校長跟老師才相信這是真的」。當天,李女士並沒有見到苑振山。

隨後,李女士帶小寧回家,「剛上車,她就對我說,媽媽我覺得自己好髒,我不想活了。」

5個月過去了,當李女士再次回憶事發經過時仍然抑制不住憤怒,「要知道,當天是她11歲的生日啊!」

進展

嫌犯招供等待宣判

事發後,李女士要求學校和苑振山道歉,「我們當時要求賠償35萬,但學校一直在拖,說在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由於一直見不到苑振山,且學校未進行賠償,李女士於5月29日報警。5月30日,小寧到垡頭派出所委託的司法機構進行身體檢查,結果為處女膜可見淺表裂痕。5月31日,苑振山被警方刑事拘留。今年8月,苑振山因涉嫌猥褻兒童罪被提起訴訟。

李女士說,在5月29日報警當天,一直沒有露面的垡頭小學蔣校長打電話給她,稱「什麼都能商量」。此後,蔣校長又找到李女士家,想見一下孩子,希望有迴旋的餘地,李女士拒絕了。「現在事情過了快半年了,先不說賠償,學校連道歉都沒有過,我接受不了。」李女士表示。

李女士向記者提供了部分案件卷宗內容,口供顯示,苑振山承認在自己的辦公室內對小寧進行猥褻,稱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

9月18日,北京市朝陽法院王四營法庭不公開審理了此案,法庭將擇期宣判。

教委表態

問題已超越德育範疇

昨天下午2點半,記者來到朝陽區垡頭小學。門衛表示校長正在校外開會,不知道何時回來。3點半,蔣校長電話告知門衛自己已回到學校,但還有會議要開,不接受採訪。記者致電蔣校長,接電話的女士表示自己不是校長,只是代接電話,她表示會議不知何時結束,校長沒有時間接受採訪,讓記者改天再來。

對於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此類事情,學校和校長是否應該承擔責任的問題,朝陽區教委小教科的唐科長表示,此事並不屬於自己的管轄範圍,無法回答。如果教師有師德問題,歸教委德育部門管,但這已經不是德育問題,「是嚴重問題應該由公安局處理」。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京華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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