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殺父之仇不共戴天!翻版錢雲會之子曝內幕 慎入


    網傳村支書被打死後拋屍江中事件:兒子有話說

    
    村民在抬我父親的屍體
    網傳村支書被打死後拋屍江中事件:兒子有話說
    
    網傳村支書被打死後拋屍江中事件:兒子有話說
    網傳村支書被打死後拋屍江中事件:兒子有話說
    
    我叫游飛,男,今年27歲,是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游家鎮佛光村村民。我的爸爸叫游濟安,連續十五年擔任我們佛光村的支書與主任,出事前幾天當選為村長。
    
    2011 年6月8日,是我一生中最為黑暗最為傷心的日子。那天,我三年沒見面的父親拿着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信箱的一個回復函【來信編號:201101120270】去新化縣委大樓,找縣委書記吳建平與縣長胡忠威去落實這個文件,結果我爸爸在縣委大樓內神秘失蹤,晚上沒有回來。6月13 日,我爸爸的遺體在離我們佛光村一百多公里遠的資江被發現。
    
    縣公安局根據我爸爸出事那天出門時乘坐的代步車停留在新化縣委大院內這條線索,調閱了6月8日晚上縣委大樓的監控視頻,才知道是當晚凌晨一點,縣委大樓的六個保安,將我爸爸的屍體像扔個垃圾袋一樣扔在一輛牌照為【湘KF9253】小車的後備箱裏,偷偷的離開縣委大樓(將我爸爸拋屍於新化境內的資江)!
    
    當時我們我們家屬看到這個視頻的時候,悲憤交加,他們對我爸爸拋屍的過程是在是太無人道了!
    
    監控顯示的是6月8日夜裏,十二點四十六分的時候,縣委大樓後面的電梯門打開,最先出現在畫面中的是縣委大樓的六個保安,然後是電梯裏面躺一個人,這個人就是我父親,當時他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接着是四個保安,拖的拖手,拖的拖腳,將他從電梯裏拖出來,另外兩個則在旁邊東張西望,然後他們向左邊一個黑暗的角落轉了個彎脫離監控畫面。在他們把我父親從電梯中間拖來的這個過程中間,我父親動都沒有動一下。過了十來分鐘之後,他們又出現在監控畫面中間,其中兩個保安打開一輛小車的後備箱,另外四個保安將我父親扔在這個汽車尾箱裏,蓋好尾箱,還拍了一下尾蓋,最後他們開着這個小車離開了縣委大樓。
    
    根據後來的調查,視頻中直接動手將我爸爸扔到後備箱的是楊海丹,彭全,袁龍,曹彥斌四個人,另外兩個人鄧克榮,鄒柏軍則站在旁邊四處觀望,看周圍有沒有人。這六個人都是縣委大樓保安隊的成員,其中體型稍胖的楊海丹是隊長。這個拋屍的小車牌照為【湘KF9253】,是楊海丹姐夫的車,是楊海丹特意從他姐夫那兒借來的。
    
    殺父之仇不共戴天!鐵證如山,我們家屬本以為新化縣公安局會秉公執法將涉案兇手捉拿歸案,不料縣公安局居然做出不予立案調查的處理結果!且給了我們一個破綻百出,荒唐無比的「破案結論」。
    
    負責此案的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三隊長黃勇對不予立案調查的解釋如下:
    
    一:游濟安是在資江溺亡的,是他在回家的路上不小心,看不清路出的事故,屬於意外身亡,所以無需立案。
    
    二:6 月8日夜裏監控錄像中六個保安抬出遊濟安的時候,他並沒有死亡,之所以畫面中顯示他一動也不動,像個死人一樣,不是他真的被打死了,其實是游濟安這個人脾氣犟,很固執,倚老賣老,耍賴,故意躺在電梯裏不動的,是他在裝死的。這是當事的保安親口供述的,他們可以作證。
    
    三:6 月8日當天下午游濟安進入縣委大樓,但是他當天沒有見過任何領導。雖然縣委大樓的五層與六層是縣委主要領導辦公室所在地,其中606室是縣委書記吳建平辦公室,但是我們公安局的辦案同志查看過當日所有的監控錄像,證實五樓六樓以及其他有監控設備的樓層都沒有出現過游濟安的身影,所以我們確定了游濟安一直呆在沒有監控錄像的第四層,沒有去找過領導。而且縣委領導只在五樓六樓辦公,並且都是走電梯上下樓層的,沒有去過四樓,所以當日在縣委大樓辦公的任何領導都沒有與游濟安接觸過,這個事情也與這些領導沒有任何關係。因此我們確定,當日上班的縣委領導都是清白的。
    
    四:保安之所以將游濟安扔汽車後備箱中,是因為游濟安的脾氣犟,人又很強壯,擔心把他放到車裏會鬧事,所以才把他放到汽車後備箱中以免發生衝突。當然,保安也已經承認了他們對待游濟安的方式是不對的,他們也已經檢討過,不需要再追究責任。
    
    五:游濟安出事的大致經過是他下午三點進的縣委大樓,一直呆在沒有監控的第四層等領導。雖然第五層與六層就是領導辦公室所在地,但是他脾氣犟,非得在第四層等領導,等不到領導他哪裏也不去。下午六點塊下班的時候他不肯走,後來縣委領導打電話叫來鎮領導來帶人,晚上十點鎮領導來過勸他,他不走。晚上十在此期間游濟安在縣委大樓內很平安,沒有出事。
    
    六:保安把游濟安放到汽車尾箱之後,當夜就把他送到游家鎮人民政府,當夜值班的是鎮政協主任陳仲斌,最後是陳仲斌對游濟安做了信訪接待,之後這幾個保安離開。陳仲斌證實,保安把游濟安送過來的時候是個活人。接待完游濟安之後,是游濟安自己要求走路回家的,是他自己在回家的路上出的事情。
    
    縣公安局就是用這種說法來給我們家屬做不予立案調查的理由,叫人如何咽得下這口氣?!
    
    我們說既然我爸爸是意外溺亡,那麼公安局能否立案將我爸爸落水的地點找出來?公安局的辦案人員見我們家屬有此要求,惱羞成怒,對着我們家屬就是惡狠狠的一句話:「他死就死了,我們怎麼找得出他是在哪個地方落水的,我們又不是神仙。」
    
    當我們要求將這個監控視頻複製一份保存起來,公安局不肯,說我們家屬要看隨時都可以,但是沒有權利去複製與保存。我們要求查看6月8日其他樓層的監控視頻,公安局死活不答應,說他們公安局自己看過了,沒有什麼疑點,所以家屬不需要。
    
    人命關天,我們對公安局提出來種種質疑,黃勇啞口無言,最後就說:「你們這個事情,我們會向上級領導匯報的」從七月份到11月份,過去了這麼久,他們每次都是說要上級反映,每次都是這麼個答覆,可是反映到現在沒有任何結果。
    
    按照公安局的說法,陳仲斌與游濟安之死有着莫大的關聯。我們就去找陳仲斌,要求陳仲斌拿出那天晚上接待我爸爸的來訪記錄,他卻拿不出來這個記錄,說是丟了。對於當晚他們說了什麼,陳仲斌也支支吾吾回答不上來,只是很籠統的說聊了會家常。而且對那天晚上我爸爸到底是怎麼走進鎮政府的,他的回答也不一樣。
    
    6月27日我們第一次找他,聽他說當晚我爸爸是自己走進鎮政府大樓。7月初第二次找他,他說我爸爸當時是被兩個人扶進來的。第三次是7月十幾號,我伯伯游濟華去游家鎮人民政府,遇到陳仲斌,這次陳仲斌告訴我伯伯說,當時我爸爸來里鎮政府的時候人已經不清醒了。
    
    我們家屬見陳仲斌每次的說法都不一樣,就要求陳仲斌對他所說的話做一個書面的記錄,讓他負起責任來。但是陳仲斌見家屬要他對他所說的話負責,他就怕了,又不敢了。後來我們再次聯繫陳仲斌要求見面時,陳仲斌每次就以他在外地出差,或者正在開會為理由拒絕見面,從此我們就再也見不上陳仲斌。
    
    我爸爸是在縣委大樓內出的事情,他出門前跟我們說他這個回復函只有找縣委書記跟縣長才能落實,我們想,這個事情也許這兩個縣委領導會有點線索,就希望能跟他們,可是從我爸爸出事到現在,我們幾次聯繫他們都見不上面,他們都是以正在開會,正在出差為藉口拒絕與我們見面,他們也從來沒有來看望過我們家屬。
    
    後來我姐姐找過那個為首的保安楊海丹好幾次,問起他們當天晚上的所作所為,楊海丹對我們家屬說:「我們跟你們家屬沒必要發生什么正面的接觸,你們家屬也沒權利來問我什麼,你們要問什麼,就去公安局問,到時候公安局要問我們什麼,我們才會去公安局說,對你們家屬我們就沒必要說了。」把我們家屬氣的沒話說。
    
    而游家鎮人民政府的這些主要領導的所作所為也是讓人匪夷所思:6月9日,6月20日我們家屬兩次向鎮裏反映游濟安失蹤一事時,兩次都特意詢問過鎮領導有沒有游濟安的消息,他們都說這幾天沒有見過游濟安,也沒有游濟安來鎮政府的記錄。而過了6月24日家屬看過視頻聽過縣公安局的解釋之後再次詢問這些鎮領導的時候,他們又說6月8日晚上游濟安確實來過鎮裏面了。家屬質問他們為什麼這次的回答跟前面幾次的自相矛盾的,他們就說要配合縣公安局的案情展開。可是6月9 日家屬還沒報案啊,那時候屍體也沒有發現,哪裏來的「案情」的?
    
    除此之外,在此期間,游家鎮政府的主要領導,包括鎮長段高雄,鎮委書記彭敦強,鎮人大主席肖錦華,黨政辦主任曾登峰,游家管區書記蔡焱君等主要領導等人,主動找過我們七次,把我們叫到天頌茶樓,明源語茶樓等茶樓的包廂,甚至直接跑到家裏來,對我們軟硬兼施,開出各種條件要求早日火化屍體。
    
    那個段鎮長甚至說,他聽到我爸爸出事的時候,心情十分的悲痛,就像小時候聽到毛主席,周總理過世一樣悲痛。他們跟我爸爸都是老朋友了,人死了講究入土為安,屍體這麼擺着不是個辦法,現在他們願意給游村長支付喪葬費,十萬也好二十萬也好,也都是個價,只要你們家屬能開個口,都是可以考慮的,還可以給我媽媽安排一套廉租房,給我安排一個的士指標解決工作問題。說我爸爸好歹也值個錢,我們家屬怎麼鬧也鬧不過政府,還是早點把屍體火化掉吧,現在全新化縣的老百姓都對這個事情議論紛紛,時間拖得太久,影響不好。 由於公安局給我們家屬的破案結論過於離譜,政府官員的所作所為,言行舉止,自相矛盾的地方太多太明顯,我爸爸死的不明不白,所以我們家屬一直希望能追查事情的真相到底,於是就把遺體保留下來。涉案官員見遺體還沒有火化,而新化縣老百姓對此事又議論紛紛,擔心東窗事發,十分焦慮,於是壓迫游家鎮政府的主要領導去威逼利誘游濟安我們家屬,要求他們將屍體火化掉。只有當涉案者是縣委主要領導的時候,鎮裏的主要領導才會感受到這種壓力的,才會讓這些狗腿子官員跑的比孫子還勤的。
    
    在我爸爸擔任我們佛光村支書期間,他幫我們佛光村的老百姓做了不少的實事,深受這些百姓的愛戴。出事之後,我們佛光村的村民,曾經自動集結起來去鎮政府靜坐示威聲援我們,他們還寫了一個給吳邦國委員長的聯名信,每個人按上手印,要求將打死我爸爸的兇手捉拿歸案。
    
    我知道,我父親的出事,跟他平時愛管閒事有關。他不但幫我們村子裏的人忙這忙那,他還喜歡打抱不平,漸漸到在我們佛光村周圍有了名氣,不是我們村的農民都會跑過來找他。他也經常幫着別人上訪,反映問題,還幫着別人向上面反映過我們新化最黑暗最野蠻的土地徵收與房屋拆遷問題,他早就是縣委這些領導的眼中釘肉中刺。他的出事,只是遲早的事情。但是這個事情與縣委的哪個領導有關,新化的官員有多麼的卑鄙無恥,也無論新化縣有多麼黑暗,新化公安局有多麼的貪贓枉法,我都會追查下去!但是我本人犯下的錯誤,讓自己悔恨終身。正是因為自己的不爭氣,讓我跟我父親最後一面都沒見上。
    
    20歲那年,我年輕糊塗,捲入到一起案件中,結果被判刑十年。入獄後,在黨的教育下,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不斷反省自己。
    
    我永遠也忘不了的是2008年5月的那天,我父親從新化坐車來常德探監看望我的情形。那天他給我帶來了雞蛋,帶了些西洋參膠囊,給我塞了點生活費。當時我父親跟我說,他看我不爭氣,本來是不想來看我的,因為我給他丟臉了,是我媽媽叫他來的。所以從我2005年4月22日被抓到現在,他一直沒來看過我。他說,但是他覺得,他這個做父親的也沒做好,也有責任的。當了個村支書,就只把心思放到村子裏的事情上,還經常管閒事,幫別人上訪什麼的,對子女的管教很少。我作為家中唯一的兒子,他不是好好的教育我,而是一犯錯誤就打我,最後終於把我逼得走上了壞路,讓我認識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我今天的遭遇,他這個做爸爸的也有責任。最後叫我在監獄裏一定要好好的表現,爭取早點回來,早點回來跟我媽媽一起吃個過年飯。
    
    我當時23歲,我父親說這個的時候,他邊說我邊流眼淚,心中悔恨不已。從那以後我在獄中積極表現,每年都被評為監獄改造積極份子和監獄優秀通訊員,且在去年被評為全省監獄系統的改造積極份子和全省優秀通訊報道員。這期間我立功三次,獲得減刑三年零九個月。這一切,我都是想不再讓我的老父親失望,想讓自己早點出來,想跟我爸爸媽媽在一起吃個團圓飯。
    
    2011年8月9日是我出獄的日子,在這天塊要到來的時候,我歡歡喜喜的盼望着這一天,等待着這一天的到來!
    
    結果等來的是我父親出事的消息!
    
    我是在獄中得知我父親出了事的,不要說以後出去好好做人報答養育我的父親,我連他最後一面都見不上,連跪在他面前給他磕頭都不能,我只能在跪監獄裏,向着父親的方向重重的給他磕三個響頭。 如果不是自己的年少無知,不是那時候的糊塗,我就不會有今天的這般悔恨!更不會有父親出事四個多月還無法讓他入土為安的痛苦!
    
    我是8月9日出的獄,拜祭完父親,在我母親的陪同下去看那個監控視頻的時候,眼睜睜的看着他們將我父親從縣委大樓里抬出來,像扔個垃圾袋一樣仍在汽車尾箱裏揚長而去,心裏感覺像是刀割一樣。 最讓人無法忍受的是我面對這些人的時候。
    
    為了調查我爸爸的真正的死因,為了掌握更多的證據,我們必須與這些保安,公安,鎮領導打交道。 我明知道我爸爸的死跟這六個保安有關,跟當天上班的縣委領導有關,明明知道殺父仇人在眼前,自己卻無法將他們繩之於法。也知道新化縣公安局這幫徇私枉法的公安幹警在包庇罪犯,他們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把我爸爸的生命開玩笑,這種卑鄙無恥的行徑讓人感到憤恨不已,可是我必須忍下來;鎮政府的這幫狗腿子,在縣委涉案領導的壓力下,三番五次的找我們,低聲下氣態度誠懇,裝得跟孫子一樣,還集體做偽證,導致事情僵持不下,看着他們我就想宰了他們,可是我都得忍下來! 可恨的是,他們跟我們家屬談條件的時候,時不時的冒出一句「游飛是剛剛放出來的,沒有工作,這個的士指標是可以考慮的」表面上是在為我着想,實際上是在用我以前犯的錯誤來壓我! 是不是因為我以前犯過這種錯,我就連給我父親洗冤的資格都沒有了! 我恨我自己的不爭氣,讓我連我父親最後一面也見不上,我恨我自己的懦弱,恨自己的無能,我父親出事到現在已經一百四十多天了,我殘忍的讓他在冰冷的冷庫里,冰凍了一百四十天還沒下葬.....
    
    我的手機號是18773872987與15243832300
    
    我姐姐游珍娟18673800828
    
    我妹妹游珍珠18673104991
    
    我的QQ號碼是837002482
    
    我為此事維權建立的QQ群號是184068556
    
    【新化外宣辦官方回應】
    
    10 月30日至11月1日,天涯社區、貓撲、紅網等數家網站刊登、轉載了題為「村支書慘死縣政府大樓深夜拋屍江中」。縣委、縣政府對此高度重視,迅速組織縣委辦、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縣維穩辦、游家鎮等單位召開緊急碰頭會議,就帖文所指情況再次進行研究分析,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
    
    一、 基本情況
    
    2011 年6月13日中午,新化縣公安局接琅塘鎮派出所報案稱:在資江河琅塘鎮第一居委會的河面上發現一具屍體,請求派員偵查。接報後,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經調查走訪、屍體檢驗、技術鑑定,已查清了基本情況。死者游濟安,男,漢族,中共黨員,1959年12月6日出生,身份證號:432524195912065417,戶口所在地:新化縣上梅鎮城西街居委菊花台3號——1號,前游家鎮佛光村主任,2011年6月2日當選佛光村支書。
    
    二、 主要事實
    
    通過調查核實,游濟安於6月8日早上7時許駕駛自家小車到新化,根據機關院內電子監控顯示,游濟安於15時許開車進入縣政府院內上訪,因沒有找到他要找的領導,就一直呆在辦公樓四樓不肯離開。期間,縣委辦公室工作人員劉聲揚、劉寄友等多位同志做了解釋說明和勸返工作,但他一直未肯離開,聲稱「沒找到領導就不回去」。直到晚上10點多鐘他還一直停留在四樓。鑑於我縣有機關辦公樓不得滯留非工作人員過夜的規定,縣委辦公室和游家鎮取得聯繫,要求來人做勸返工作。晚上10時50分許,游家鎮東嶺管區主任曾湘文前來勸離,但游濟安躺在地上不聽勸解。6月9日凌晨1時10分許,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經機關保安人員與游家鎮政府聯繫同意,由保安人員租用湘KF9253長城越野車將游濟安送往游家鎮鎮政府。由於游濟安躺在地上不動,不肯上車,保安人員只好將其抬上車子的尾座。隨後,保安人員楊海丹、曹彥斌、袁龍、彭全四人於凌晨1時 30分許將游濟安送至游家鎮鎮政府,游家鎮值班人員及時予以接待,與其交流,了解其訴求,並勸其先在鎮政府歇息,待白天后再說具體事情。但游濟安認為他的訴求鎮政府無法解決,與鎮裏多說無用,執意要當晚回縣城開車,值班人員未見其有異常情緒和行為舉止。游濟安同志在不接受鎮值班人員安排其在鎮裏休息的挽留後,於6月9日凌晨 2時49分左右離開鎮政府(有游家鎮派出所監控錄像為證)。
    
    三、屍體檢驗及鑑定情況
    
    屍體位於資江河琅塘鎮第一居委會河段的水面,明顯系上游漂下來的。將屍體打撈上岸後檢驗,死者衣着完整,手機、現金、鑰匙等都在其身上,體表無任何外傷。為查明死因,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將屍體運到了縣殯儀館。6月15日,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邀請市局法醫和技術人員在死者家屬及游家鎮幹部的見證下,對屍體再次進行了詳細的檢驗和解剖,並對整個過程進行了全程錄像。6月15日的兩次屍檢仍然證明,死者體表無任何生前外傷,完全可以排除外力致死;死亡時間為三天以上。同時,提取了死者的肺、肝、胃等組織及對資江河中的四段水域進行取樣,並於次日派專人專車送至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鑑定中心進行鑑定。經對死者游濟安之左肺、右肺組織、肝組織及水樣進行了硅藻鑑定:送檢水樣中均檢見多個梭形、棒形羽紋目硅藻;送檢死者游濟安左肺組織、右肺組織、肝組織內均檢見梭形、棒形羽紋目硅藻,證明死者游濟安系生前溺水死亡;經對死者游濟安肝臟、胃內容、胃組織等進行毒物篩查鑑定:胃組織中未檢出氰化物;肝臟、胃內容物中均未檢出鼠藥毒鼠強、常見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常見巴比妥類安眠藥、氯胺酮和甲基苯丙胺各毒物、毒品成份。
    
    綜上所述,根據公安部門鑑定,游濟安沒有他殺的因果關係,體表也沒有任何外傷,同時技術鑑定證實,游濟安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
    
    四、處置情況
    
    事發後,死者親屬對公安機關的鑑定結論質疑,數次到鎮政府和縣政府上訪,要求徹查死因。對此,縣、鎮兩級高度重視,多次做死者家屬的安撫、溝通、處置工作,公安機關也多次對死者家屬的質疑進行了解釋答覆。由於死者家屬不認同鑑定結果,目前屍體仍冷藏於新化殯儀館,死者善後事宜正在積極協調處理之中。
    
     中共新化縣委辦公室
    2011年11月2日
    
    回復新化委辦:我爸爸就這麼不冤不白的死了嗎?
    
    針對這份官方答覆,我提問如下:
    
    一:新化縣公安局為什麼不敢公開6月8日當晚保安拋屍的監控視頻!
    
    二:新化縣公安局為什麼不允許家屬觀看6月8日縣委大樓內的監控視頻?
    
    三:堂堂縣委大樓,為什麼其他樓層有監控,而獨獨是第四層沒有監控?
    
    四:新化每年都死這麼多人,游家每年都有村長去世,我爸爸死了,為什麼新化縣游家鎮政府的鎮長書記要給我們十萬安葬費,一套廉租房,一個的士指標?
    
    五:保安是當夜拋屍人,拿他們的話來做我爸爸是個活人的證據這話符合法律程序嗎?
    
    六:請新化縣委領導解釋,五樓六樓就是領導辦公室所在地,我爸爸上訪這麼多年,為什麼一進縣委大樓內就變笨了,就變得只呆在四樓不動了?五樓六樓就是縣委領導辦公室所在地,難道他笨到一步之遙都不能跨上去?
    
    七:請新化縣委,新化公安局解釋以下質疑,這是我們佛光村村民給吳邦國委員長的請願書中的原話,我不做絲毫的改動:
    
    附文:佛光村村民給吳邦國委員長的請願書
    
    游支書的遇害,6月8日縣委大樓內上班的新化縣縣委書記吳建平與縣長胡忠威有着莫大的嫌疑,因為游支書在出發前已經跟家人說過他那天是要找這兩個領導的;縣委保安大隊的楊海丹,彭全,袁龍,曹彥斌,鄧克榮,嬌柏軍更是有着直接的嫌疑;游家鎮鎮政府的主要領導,特別是那個陳仲斌存在做偽證的重大嫌疑,縣公安局的黃勇等人的存在包庇的重大嫌疑。
    
    下面我們把證據跟質疑一一列舉如下:
    
    一:縣公安局包庇罪犯,掩蓋罪行,破案結論荒唐至極
    
    縣公安局對家屬解釋為什麼不予立案調查的理由,以及他們對游支書出事的調查結果,簡直就是一派胡言,因為這是最荒唐也是最經不起推敲的,明顯不符合事實。游濟安支書主持村務這麼多年,跟上級政府打過這麼多交道,來縣委大樓又不是第一次,他對於上訪,向上面反映問題等事情,有什麼流程,該找哪個領導落實哪個文件,他都很熟悉,甚至連縣委領導個人的工作習慣都很清楚。6月8日下午拿着人大常委會信箱的回覆函,來縣委大樓找領導,領導就在五樓六樓,而他居然會一直呆在四樓哪裏也不去!五樓六樓的領導近在尺尺一步之遙,游支書只要多走幾步就能找到縣委那一窩子的領導了,游支書居然就不會上去了?只要是個人都會走到五樓六樓去!而公安局竟然解釋游支書只會認得四樓那個信訪辦三個字,所以哪裏也不去了,一直在四樓等領導,這他媽的屁話編的這麼爛,鬼才信你們公安局。這些明顯都是不符合常識的!很明顯,公安局這麼說是為了給在五樓六樓辦公的縣委領導的開脫責任,讓他們沒有涉案的嫌疑!公安局的這個包庇痕跡太明顯了!我們對公安局的其他質疑如下:
    
    A:新化縣公安局對死者游濟安體內有兩塊胸肋骨斷裂、頭後腦有瘀血塊、全身皮膚多處青紫等事實該作何解釋?
    
    B:6月8號的監控錄像顯示的是那六個保安將游支書抬出來的,那麼着六個保安是有最直接的犯罪嫌疑的,公安局居然會對這些嫌疑犯的供詞一一採納,沒有做任何質疑!公安局居然拿這個不符合常識的供詞做證據,做不予立案調查的理由
    
    C:受害者家屬要求將監控錄像拷貝一份的時候,公安局為什麼不允許,這是什原因?但是公安局又為什麼能允許犯罪嫌疑人楊海丹拷貝一份監控錄像。楊海丹拷貝這份是監控錄像時,他說是為了自保才複製的,很明顯,楊海丹只有在知道事件的真相的情況下,才會說出自保這種話來,也意味着游支書遇害是另有他人,公安局又為什麼不提審楊海丹?
    
    D:縣委大樓內從一樓到六樓,一,二,三,五,六都有監控設備,獨獨四樓為什麼就沒有監控設備?我們懷疑,他們這樣是特意「安排」四樓沒有監控設備的,好讓這個「無證可查」的四樓來掩飾當日縣委大樓內發生的離奇命案,讓五樓六樓的監控設備證明了「與任何領導無關」。
    
    E:公安局口口聲聲說他們看了其他樓層的監控,游濟安支書都沒有出現過,既然如此,公安局為什麼不敢給家屬看五樓六樓的監控頻頻?作為家屬,他們有知情權,但是,公安局這種做法又是在維護誰!
    
    F: 游濟安的家位於新化縣游家鎮佛光村,游家鎮人民政府到佛光村現在有一條馬路可以直接通車的,當天早上游濟安也是沿着這條馬路從家裏開車出來的。陳仲斌要是真的在當天晚上見到了活着的游支書,那麼游支書要回家也只可能沿着這條馬路回家的,這也是這兩個地方聯繫起來的唯一的路線,其他都是山路。而這條路線第一沒有跨越資江,游家鎮人民政府與佛光村在資江的同一側,第二沒有路過資江,這條路線與資江不是相伴而行的,第三沿着這條路線回家,資江與佛光村的方向是相離的,兩者的距離將越來越遠。既然那個陳仲斌說當時游支書執意要回家去,那麼他又怎麼可能跑到里他家裏越來越遠的資江邊上去的?
    
    二:游家鎮政府主要領導媚上欺下,狗腿子一樣的不齒行徑
    
    游家鎮鎮政府相關領導的所作所為,更是讓人匪夷所思,他們的言行舉止自相矛盾。他們主動聯絡家屬,對家屬威逼利誘以求息事寧人,這些鎮領導存在集體做偽證,收買家屬掩蓋命案為上級領導開脫責任的重大嫌疑:
    
    A:6月9游濟安支書的妻子劉葡桃向鎮裏反映游支書失蹤一事時,特意詢問過鎮領導有沒有游濟安的消息,他們都說這幾天沒有見過。
    
    B:6 月13家屬得知游支書遇害的消息,6月20日家屬特意來到游家鎮鎮政府找領導請求幫助,那時候家屬還不知道游支書是在縣委大樓內出的事情,一點線索都沒有,就詢問這些鎮領導,看他們在6月8號那幾天有誰見過游支書嗎,游支書來過鎮政府嗎?鎮委書記彭敦強,鎮長段高雄,鎮人政協主席陳仲斌,鎮黨政辦主任曾登峰等主要領導都在場,他們都說沒見過游濟安啊,那幾天也沒有游濟安來鎮政府的任何記錄,只是對家屬進行了撫慰。
    
    C:6 月24日家屬得到黃勇隊長的通知,並且在黃勇隊長的陪同下去看了這個視頻,才知道游支書是在縣委大樓內出的事情。按照公安局的解釋,游支書6月8號晚上在縣委大樓內不肯離開的事情段鎮長是知道的,曾登峰主任也還來勸過他的,游濟安支書晚上也是來過鎮政府的,而且是陳仲斌主任接待了他,還有信訪記錄的。這些說法怎麼跟6月10日以及6月20家屬見鎮領導是他們的說法完全不一樣了!他們不是口口聲聲說沒有見過嗎?自古人命關天的,這些鎮領導居然如此胡說八道!鎮領導做的解釋說,他們所以在6月9號,6月20號不告訴他們見過游濟安的事情,不告訴家屬,是為了配合公安局,便於案情調查工作的展開。6月9日家屬還沒有報案,沒有發現游濟安屍體,縣公安局沒有開始調查這個事情的時候,他們跟家屬說沒有見過游濟安,也沒有游濟安來鎮政府的記錄,他們這個時候對家屬的 「知情不報」,又是為了配合什麼!這個時候家屬還沒報案!
    
    D:如果游濟安支書真的是他們所說的溺水而亡,那麼游家鎮人民政府為什麼要主動找到家屬說賠償游支書的死亡?這個事情與游家鎮人民政府沒有任何關係,游濟安是在縣委大樓內出的事情的,要賠償也是縣政府,鎮政府瞎摻和什麼?鎮政府官員的動機是什麼?游支書既不是游家鎮這窩領導的爹娘,也沒有養着鎮裏面的這些領導,他們為什麼比死了自己的爹娘還這麼關心!為什麼鎮政府跟家屬談判的時候,一開口就跟家屬說政府願意賠償十萬元?為了試探政府是不是做賊心虛,家屬試探性提出來的能不能給家屬安排一套廉租房這種顯然違反國家相關法律的無理要求時,政府的官員也一口答應說要上報縣委要求考慮這個事情?每次出動的都是鎮裏面的一把手二把手,如果沒有上級政府給施加的壓力,這些鎮領導是絕對不會這麼賣力的!游家鎮政府政府的用心昭然若揭:鎮政府在為縣政府的某個領導背書!
    
    三:污點證人陳仲斌愧對生前好友游濟安
    
    游家鎮政協主席陳仲斌,有着做偽證的重大嫌疑,他是偽證游濟安的出事與縣委大樓沒有任何關係的關鍵性人物,他這樣做就是想能替公安局的說法圓謊。而且,即便是按照公安局的說法,以及他本人的口供,陳仲斌更是存在殺害游濟安支書的重大嫌疑。
    
    A:游濟安的妻子劉葡萄6月10日上午的時候跟游家鎮人民政府報告此事,詢問過鎮領導有沒有游濟安的消息時,陳仲斌並沒有給家屬說他6月8號見過游濟安。
    
    B:6月20日家屬不知道游支書是在縣委大樓內出的事情,就特意來到游家鎮鎮政府找領導請求幫助,詢問線索,還特意問過領導6月8日見過游濟安嗎,當時他就在現場,那時候陳仲斌也沒說他見過。
    
    C: 縣公安局出爐了上述不予立案調查的理由與結論之後,27日家屬主動找到他的時候,他就說8號晚上見過游濟安了!很明顯是在屍體被發現之後,陳仲斌在上級政府部門的唆使下故意這麼說的,這樣說了的話,就證明游濟安被保安扔到後備箱再拉到鎮政府來的時候是個活人,那麼游濟安的出事就與縣委大樓發生的一切都無關,就好給游濟安是在資江溺死的結論做佐證。
    
    D:對於陳仲斌與游濟安見面的時候說了什麼話,具體有些什麼內容,陳仲斌也支支吾吾答不上來,經不起家屬的一再質問,只是籠統的說什麼聊了會家長里短,這明顯是屁話,半夜三更的誰還有那個閒工夫跟他聊家常。即便是聊了會家常話,那也有談話的內容的。
    
    E:家屬要陳仲斌把他當天晚上三點見了游濟安的事情寫一個書面保證時,陳仲斌就怕了,不敢寫。哪怕只是要他對自己所說的話做一個書面證明,陳仲斌都不敢。如果不是做賊心虛,如果陳仲斌所說的都是事實,那他為什麼就不敢對他說的話寫一個書面材料呢?
    
    F: 陳仲斌口口聲聲說他見到游支書的時候游支書還或得好好的,如果他說的是真話,那也就說陳仲斌是游支書出事前最後一個接觸的人,那麼陳仲斌就有嫌疑是他殺害了游支書。陳仲斌既然有這個嫌疑,那麼他的個人口供就不能在不做任何質疑的情況下作為公安局的調查結論的證據證詞。而公安局以陳仲斌的證詞來證明游支書的事情,也是違反刑偵的相關條例的。
    
    四:證據確鑿的拋屍兇手逍遙法外
    
    監控錄像中的那六個保安,他們其實就是直接的拋屍嫌疑人。監控錄像顯示,6月8日凌晨是楊海丹等六人直接將游濟安扔到汽車後備箱尾箱中去的,當時游支書全身僵硬,直挺挺地躺在電梯裏,他們六個人中間四個人直接抬手抬腳,兩個人負責在觀望看周圍有沒有人,那麼,這六個人,是將游濟安支書拋屍於資江的直接嫌疑人。而且他們選擇在凌晨動手,並且有兩個人在旁邊觀望看周圍有沒有人,將屍體直接扔到汽車後備箱而不是將他放到車內,這些行為無一不符合半夜拋屍的作案特徵。
    
    (我為我爸爸的事情建立的qq超級群號是165786443,請大家幫忙轉載我的質疑,幫忙頂貼,謝謝大家了!天涯居然不允許我把質疑的帖子發出來!殺父 之仇不共戴天!每個人都有父親,沒哪個人希望是自己的父親是這樣的結果,我只想知道我爸爸遇害的真相!游飛先給大家磕頭了!)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搜狐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1/1106/224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