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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高院執行局長涉黑 看守所自殺亡 被自殺?


資料圖:重慶市高院原執行局局長烏小青

黨媒報道 僅供參考


記者從重慶市政府新聞辦獲悉,11月28日12時31分,被羈押在重慶市第二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烏小青留下遺書後,趁同監舍被羈押人員午睡之機,避開監控錄像,用棉毛褲褲腰繩,在內監門處上吊自殺。13時12分,同監舍的被羈押人員發現烏上吊自殺後報警,看守所值班幹警和醫生立即趕往監舍現場處置施救,並迅速將其送往醫院搶救。15時40分,醫院宣佈經搶救無效死亡。

現年57歲的烏小青,系原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官進修學院院長、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副廳級),因涉嫌收受賄賂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於2009年6月9日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被逮捕後羈押在市第二看守所。11月1日,該案進入審查起訴程序。

據此前審查查明,1998年到2008年,烏小青先後索取、收受多人賄賂共計人民幣357.5萬元、港幣10萬元,涉嫌受賄犯罪。同時還查明,烏另有518萬元人民幣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據悉,有關部門正對兩名值班幹警進行隔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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