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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新農鎮鎮長潘洪發二奶的控訴

詫異——擁有如此特權的哈市道里新農鎮鎮長潘洪發
     一個偶然機會我與哈爾濱市道里區新農鎮鎮長潘洪發相識,  潘洪發曾多次聲淚俱下的以「感情不合、儘快離婚、真心疼愛、娶我為妻」為承諾。 
    
     潘洪發的妻子得知此事後,幾次三番聚眾去我單位大鬧,喊、叫、哭、罵不說,而且砸我電腦翻我辦公桌。據當時在場人士講述:「那場面混亂到不可控制」。後來有人以「偵探」名義給我打電話,說是接受了潘洪發的家屬,一個姓楊的人委託(潘洪發的妻子叫楊春艷),對方稱「楊氏委託人」支付了一萬元,要求偵探滿世界翻、找我,找到我就「把我給撕了」,聲稱無論付出多大代價都要將我趕出黑龍江省。潘洪發做為整件事的始作傭者,不但不加以阻止,而且任其妄為,帶給我巨大的傷害和不可消除的影響。潘洪發的老婆如此囂張,是因為有「鎮長」為她撐腰嗎?她,有恃無恐,是因為她的丈夫是「鎮長」嗎?難道政府給出的權利是讓潘洪發為其家人的胡作非為提供便利和保護的嗎?組織上安排潘洪發擔任「鎮長」一職是給他的特權嗎?怎麼聽着有點像黑社會呢! 
    
     事情敗露之後,潘洪發和他的老婆分別找到潘洪發的上級領導和我的主管領導。 
    
     一個柔弱無助的女子,在承受着潘洪發佔有的同時,還要被迫接受他的家人對我的瘋狂打擊,惡意報復。無奈之下,找到了書記,卻得知「潘洪髮根本就不承認這一切」,天吶,潘洪發還是不是人啊,佔有之後不但沒有絲毫念舊情懷,還否認曾經佔有過。他這是侮辱,是欺凌。一個女人的青春和聲譽對他來說就真的無所謂嗎?做為一個政府領導,最需要講究的就是誠信。潘洪發的行為還有什麼誠信可言? 
    
     潘洪發一邊躲到夫人的裙子底下,當着幕後英雄,一邊派出親娘舅用污辱的方式繼續傷害着我,一邊又四處向世人昭示着「他跟我只是簡單的認識而已」。潘洪發是一個結過婚的成熟男人,背叛了自己的老婆;潘洪發給出的那些承諾不能夠兌現;潘洪發是一個百姓支持,政府倚重的「領導」;潘洪發是一個能履行民事和刑事責任的公民;潘洪發是一個視規章制度如廢紙的幹部,潘洪發對一個女人的傷害視而不見,不聞不問。事發近三個月後的今天仍然衣着光鮮、派頭十足的正襟危坐於寬敞明亮的辦公室里,充當着「領導」。黨政機關專門培養他這樣的「幹部」嗎?這種始亂終棄,道德敗壞,品質惡劣的「鎮長」就是黨和人民所需要的 「幹部」嗎? 一邊扮演着領導角色,一邊敗壞着社會風氣。 
     
     潘洪發不是一個輕狂少年,也不是一時酒後衝動,他是以長期佔有為目的。他曾說過要霸佔我一輩子。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潘洪發不應該在第一時間裏承擔起傷害我的責任嗎?他不應該盡全力阻止他老婆的「瘋狂」嗎?事發後,潘洪發縮頭縮尾,避而不見。潘洪發用「沉默」縱容着事態的惡性發展,這就是一個黨員幹部對待事件的態度嗎?潘洪發利用工作便利的優勢,欺騙感情,玩弄女性,縱容指使家人對我進行瘋狂打擊報復,一點一點給我增添麻煩,增添無盡壓力,特別是給我精神上帶來的巨大壓力。潘洪發不只自私,而且連做人的良知都缺少。這樣的「領導」、這樣的「幹部」、這樣的「鎮長」,難道不共產黨的悲哀嗎?潘洪發,不是普通百姓,他是政府工作人員,是黨員,是父母官,他的行為代表的不僅僅是他自己,他的公眾形象代表的是黨政官員的主流。 
    
     女人不是奴隸,女人不是為那些有錢有權男人享樂宣洩的工具。女人也是人,女人是社會的主流。潘洪發在佔有了妻子之外女人的身體之後拍拍屁股就走了,然後派出悍妻瘋狂的折騰,鬧得滿城風雨,人盡皆知 
    
     潘洪髮帶給我身心上的巨大傷害,壓得我喘不過氣來。因為他,我丟了工作;因為他,我變成了世人唾棄的情人;因為他,我成了遭人口誅筆伐的「第三者」;因為他,我成了家人的一個笑柄;因為他,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因為他,身邊的親朋好友看我的眼神里多了一絲鄙疑......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一手促成的,他不需要為此承擔起責任來嗎?他玩弄之後,一個漂亮的轉身所有的事情就都煙消雲散了嗎? 
    
     自從潘洪發的妻子到我單位大吵大鬧之後,我便被迫告別了陽光燦爛。生活,在陰霾中變得混亂不堪。我所蒙受的壓力遠遠大於他,那種有形無形的壓力,一直纏繞着我。

責任編輯: 劉詩雨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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