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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業主們拒繳「天價物管費」被起訴


     (記者 余亞蓮)住宅的物業管理費竟然高達每平方米14.85元,「一個月下來要交上千元,比供房還貴」。昨日上午,廣東國際大廈B附樓住宅物業管理費糾紛一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部分業主因拒繳「天價物管費」而被物業公司告上法庭。
    業主拒繳每平方米14.85元「天價物管費」被起訴(組圖)
    
    63層曾是廣州的最高建築。
    業主拒繳每平方米14.85元「天價物管費」被起訴(組圖)


    
    「63層」的B附樓。
    
    
    
    管理費14.85元/?
    
    
    
    廣州人叫慣了的「63層」位於環市路上,全稱為「廣東國際大廈實業有限公司」,而35層高的住宅樓----面積5458.47平方米的B附樓,又稱「廣信商業公寓大廈」,有218個單元,為80位業主擁有。
    
    這場官司的由來在於從1996年開始實行的每平米14.85元的管理收費。據業主反映,開發商開出誘人的條件,可以免除半年的管理費,但在一年後,業主們發現開發商要按照每平方米14.85元來收費。按照業主易先生87.41平米的房子來算,月管理費要1298元,每年就要15576元。如果是100多平米的房子,一個月就要交2000多元,都可以供房子了,吳先生說。
    
    
    
    業主抵制被告
    
    
    
    引發爭議的廣東國際大廈B附樓住宅為廣東國際大酒店的附樓部分,為公寓樓。
    
    從2004年開始不少業主拖欠物業管理費。於是,廣東國際大廈實業有限公司就將拖欠物管費的業主們告上了法庭。
    
    法院一審認為,B附樓既有住宅,也有商業公寓,因此確定該大樓為商住用房,判決管理者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3.89元的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
    
    
    
    二審:「我們實在交不起」
    
    
    
    對於這個結果,業主們大感失望,「13.89元與14.85元沒有多大的區別,如果放在其他地方,絕對是個吉利的數字,而對於我們而言則是一場災難。」業主趙先生說。
    
    於是,業主們上訴到廣州中院,業主們甚至做好了再敗訴,向高院申訴,向人大上書的準備,大有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悲壯。在昨日上午庭審當中,業主們的律師認為他們並不是不想交管理費,而是沒有經過他們同意,遠遠高於政府指導價的收費標準實在高得離譜,他們實在交不起。
    
    而在庭審的最後,廣州市中院的法官也規勸雙方,如果是按照現在的標準收確實有點高,業主們也會繼續不交,這樣會激化矛盾;但要說完全按照普通住宅來算的話,也不太現實,希望雙方能調解。
    
    對此,雙方的代理人表示願意調解,在庭後如果達成協議再告知法官。
    
    而庭後一名業主稱,這樣的收費標準合不合理?高不高?法官如果本人來業主們家裏看一看,親身體會一下,就知道值不值這個價。
    
    廣州市中院將在審理後,對此案做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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