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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田律師預言『很多法輪功所謂刑期不可能服滿『

—唐吉田律師:打壓信仰者終將成悲劇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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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給朋友 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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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中旬,成都武侯法院非法審判鍾芳瓊等11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 11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強行判至3至7年的刑期。唐吉田律師和另外6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唐吉田律師表示:一個社會如果沒有對信仰和人權的寬容和理解,一味打壓,打壓者最後也會成為悲劇中的主角。

作為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之一的唐吉田表示:由於少部分人和少部分機構的非法行為,讓國家、特別是飽經磨難的民族蒙羞,這些人看似很積極,但是走到了國家發展大方向的反面,對敏感、特殊時間屈從於習慣勢力是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表現。

【錄音】:「我們認為沒有小事,特別是所謂的異端案件,更不是小事,直接關係到很多憲法原則的問題,因此作為律師對於這樣的事件,如果是因為特殊敏感,就屈從於習慣勢力和傳統的觀念,那實際上是對自己不負責任。另一點,我們為特定的當事人去辯護,並不意味着律師和特定的當事人一樣,去信什麼或者做什麼,就是基於基本人權:既然社會承認保障人權,就不能用沒有法律依據的辦法去對待特定人群,這樣只能製造矛盾,不能帶來社會的和諧和穩定。並且和諧社會的最根本的理念是理性、和平、和解、對話、溝通和交流,大棒子政策帶來的都是反面效果:比如像甕安事件、楊佳襲警事件以及近年來發生針對公職人員、法院人員事件都說明:暴力只能帶來暴力,不會帶來社會的正常秩序,這也是我們同行經常在一起溝通、交流的一些想法。」

唐律師認為律師的責任是要把法制精神和人權在社會中普及開來:【錄音】「 只有每個公民的私人權利的得到維護,整個法律的精神才能得到發揚,只有國家的法律在所有人面前都是適用的,而不是對特定的人去適用很嚴格的條例,國家、社會才能有希望。作為律師,不單單要掙錢、養家餬口、生存,而且要通過自己的行為、自己的努力,要把法制精神和人權年普及開來。」

唐吉田律師認為寬容和相互理解是社會的必需元素:【錄音】「 隨着社會的開放,人們對法律意識進一步增強,特別是網路時代,人們會清楚地認識到:維護少部分人的信仰自由和基本人權也就是維護大多數的信仰自由和基本人權,一個社會如果沒有這種寬容,這種相互理解,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認為別人是錯,應該打壓,這樣最後,打壓者也可能成為悲劇的主角。我相信隨着時間的推移,法律真正的精神和理念會這些案件中得到體現。現在很多公職人員,如果不是謀生的需要或者政治壓力,他們也在思考這些問題。隨着環境的一點的變化,我認為很多當事人的所謂刑期不可能實際服滿。不是一部份人所能左右的,大勢所趨,全世界都在講人權、改善民生,中國也簽署了很多國際公約,要兌現承諾。」

圖:鍾芳瓊與母親及兒子合影。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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