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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警察擊斃名醫 警方鑽空子仍隔離目擊證人

—名醫太太:廣東律師不願接案子 正準備聯繫省外律師

廣州民警槍殺醫院教授案步入第三天,聯合調查組亦進入全面偵查階段。據知情人士透露,涉案民警開槍是否必要、是否合法是目前調查的重點,更詳細的調查報告可望於近日公佈。

據悉,日前廣州警方通報的,只是初步的調查結果,以避免引起公眾對事件的無謂猜測。由於事件牽涉面較廣,目前由市委政法委、市檢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已進入全面偵查階段,其中涉案民警開槍是否必要、是否合法是當前調查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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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與尹方明妻(左)未能就驗屍達成共識,偵查進度一再拖延

知情人士表示,全面偵查包括對目擊證人、事發現場監控錄像、涉事小汽車及屍體鑑定等調查取證工作。現場唯一目擊證人王燕明(事發時與死者尹方明一起,為尹的同學)向警方提供的資料顯示,當時尹在接受盤問時確與民警發生爭執,雙方均要求對方出示證件證明身份,而當尹強行開車時,王聽見了槍聲,但當時王隨即抱住腦袋,俯下身子,在感覺到車子向前滑行並撞上東西停下時,發現身旁的尹已毫無反應。王認為可能是民警開槍,但對民警從哪裏個角度、怎樣開槍等具體情形並不清楚。

為全面了解事發時的情況,目前調查組正對事發路段設置的監控錄像進行取證,以便還原事發過程,當中包括當時民警的盤問是否依照程序規定;開槍是否出於「非開槍不能制止」,或僅為誤殺,或存在其它因素等。

此外,涉事的小汽車也是其中重要的取證對象之一,特別是對車上所殘留的彈道路徑、拖行民警的痕跡等,連同尹方明的驗屍結果,可綜合分析涉案民警開槍時的必要性與合法性。據珠江醫院多名曾搶救尹方明的醫生透露,X光片顯示,子彈應是近距離從側面射入,「這俯射角度與一般向着天空的『鳴槍』示警有較大差別」。

家屬阻驗屍 偵查受拖延

據悉,昨天起,調查組已着手準備對尹方明屍體進行屍檢鑑定,但一直遭到其家屬反對,今日將由市檢察院、公安局的多名官員與家屬協調,記者亦從尹方明妻子陳艷處得到有關證實。不過,陳艷至今日下午與官員會談後,依然不同意進行屍檢。而王燕明至今則仍在警方的監控隔離中。

知情人士表示,由於死者家屬一直未肯配合,使案件的偵查進度一再拖延。不過該名人士相信,近期將有更詳盡、更能令人信服的調查報告對公眾公佈。

目擊證人仍被警方「隔離」

另訊,死者尹方明的妻子陳艷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目擊證人王燕鳴至今仍被警方要求協助調查。對於王的家屬質問警方以什麼理由「隔離」證人近三天,警方拒絕回答。

陳艷說,王燕鳴父親正生病住院,亟待照顧,但警方基於助查理由,限制王的人身自由,是涉嫌違法的。

她透露,王燕鳴及死者家屬正積極聯繫律師,但不少律師都不願接手,但就案情給予一些可行性建議;而他們正準備聯繫省外律師。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律師表示,由於目前內地法律上對警方詢問證人在程序與時限上未有明確的規定或條文,所以警方無形中「鑽了空子」。但由於王燕鳴非犯罪嫌疑人,而且對是否作證有自己的權利,警方要求其協助取證時無權限制其人身自由,不能影響到其正常生活。若警方長時間將證人「隔離」在特定場所,必須列出相關「特定情況下」的適當理由與法律依據,並要向證人的親屬交代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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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尹方明案中開槍理由不充分

記者廣州十五日電/據知情人士透露,從現階段調查組的綜合取證情況看來,廣州醫院教授槍殺案中,民警涉嫌違法開槍的可能性較大。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楊忠民表示,從目前廣州警方公佈的情況看來,涉案民警開槍打死尹方明的行為有濫用職權的嫌疑。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九條,只有在公共安全受到危害、人民警察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並經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使用武器。楊忠民認為,當時尹方明的行為不構成危險性,而且他既不是重大犯罪嫌疑人,也不是通緝犯,因此民警開槍將其打死有濫用職權的嫌疑。他又說,偽造車牌雖違反治安管理,但警察應文明執法,注意盤查技巧,避免引起事端。

而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則認為,尹方明搶警察證、強行開車、撞傷民警等確屬阻撓、襲警行為,但並未構成民警開槍的充分條件。而隨後尹方明駕車逃逸,民警是否有必要「拉住車門」以至被「拖行數米」,也值得商榷。至於期間的「鳴槍」開了幾槍、是否等同示警等細節,仍要待進一步調查。該律師認為,據目前通報的情況分析,涉案民警開槍的違法涉嫌較大。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大公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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