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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富豪尋歡被撕票續:疑兇稱13歲時曾遭其強姦

記者獲悉,香港上市公司老總鄭×太在深圳被兩男女劫殺的案件,廣州鐵路運輸檢察院正在審查中。

  一個是香港上市公司的老總,一個是13歲就到肇慶打工的湖南妹子,二人並不是因為這宗殺人搶劫案才聯繫在一起的。「鄭×太在我13歲時便強姦了我,毀掉了我的青春,如果他不是這麼好色,也許不會這麼些快變成刀下鬼,而我們也不會變成階下囚。」這是劫殺香港富商鄭×太的兩名犯罪嫌疑人之一的趙×香昨天在深圳鐵路公安處看守所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出來的一段因由。

  好色富商摧毀少女青春

  廣州鐵路運輸檢察院提供的材料顯示,趙×香1984年出生於湖南江華縣一個小山村。她父親嗜酒、好賭,每天回家後便打母親。終於母親離家出走了,趙×香輟學在家,13歲便隨村裏的姐妹到廣東肇慶打工。

  

  錢、趙二人同居的出租屋。

  

  案發酒店中和出事客房同樣佈局的客房,鄭×太的屍體被發現時,正被中間那張沙發壓住。楊英傑/攝

  

  案發客房已換樣。


  1997年夏天,到肇慶已經半年、正在某酒店做服務員的趙×香遇上了歐某。歐某一開始對趙×香相當好,經常買禮物給她,帶她出去吃飯。有一天,歐某說帶她去東莞玩,涉世未深的趙×香於是隨歐到了東莞,並被交給了在東莞辦製衣廠、開寶馬車的有錢人鄭×太。趙×香說,當時她親眼看到鄭給了歐某一筆錢。

  趙×香說,鄭×太當晚就在一座別墅里強姦了她。事後,趙×香曾想過死,但第二天,鄭帶她去吃喝玩樂,趙就稀里糊塗地在鄭那裏住了一個多月。慢慢地,鄭×太開始冷落趙×香,趙只好回到肇慶。

  趙×香開始自暴自棄,不停地換男友或被包養,淪落為一個半公開的性工作者。這期間,趙×香仍與鄭×太保持着聯繫,「介紹過很多同事、老鄉給他 『開處』,每次都能拿到一筆介紹費。」趙×香說:「那人(鄭×太)經常打電話給我,讓我介紹女朋友給他玩,每次也就給我一千多元。他很小氣,是想玩又不想花錢的那種,特別喜歡玩處女,一聽說有處女,天大的事都可以放下。」

  為籌離婚費不惜犯罪

  2007年2月9日,趙×香在飯桌上結識了有婦之夫錢×華,兩人一見鍾情,一段時間後,兩人在白雲區石井鎮張村某出租屋築起了愛巢。但此事終於被錢的妻子王某知道了,王某一氣之下回了娘家。

  錢×華決定與妻子王某離婚,與小他16歲的趙×香結婚。糾纏半年後,妻子王某最後提出:除非錢×華拿出40萬元離婚費,否則免談。錢雖然「砍價」砍到 10萬元,但這也足以讓錢趙兩人一籌莫展了。絕望中,趙×香想到了鄭×太。經過密謀,兩人很快決定由趙將鄭×太約過來敲一筆。

  敲詐不成驚慌中殺人

  2007年1月25日上午,趙×香打電話給在香港的鄭×太,謊稱介紹「女朋友」給他,約鄭當日下午到深圳見面。果然,鄭×太一口答應。

  約好鄭後,錢×華攜帶了一把彈簧刀和4粒安定藥片,與趙一起去到深圳。趙用化名「黃慶」的假身份證辦理了牡丹卡,並在火車站一大酒店開了間豪華雙人房,再將錢×華藏到房間的衛生間裏。

  鄭×太當天傍晚6時左右到達該酒店,和趙×香一起吃了頓晚飯。趙×香厭惡地說,鄭聽說房費要230元,有點不高興,認為太貴了,「還是大老闆呢,想『開處』還要省房費,這還是特價房呢!」

  19時02分,趙×香帶着鄭進入房間。這時,藏匿於衛生間裏的錢×華打開淋浴水閥,讓鄭以為是趙帶來的「女朋友」在洗澡。

  在看守所中,錢×華告訴記者:「趙×香先後到衛生間兩次,告訴我人來了。我當時有點害怕。直到第三次她催我時,我喝了一點桂花陳酒壯膽,就從衛生間裏出來了。」

  錢×華用毛巾蒙面,從衛生間衝到坐在沙發上的鄭×太前,用手卡住鄭的脖子,威脅道:「我們只求財,你不要叫!」鄭×太見狀大聲質問,錢便手持彈簧刀拳擊鄭×太的前額,鄭狂呼:「救命!」錢×華慌亂起來,用刀柄猛砸鄭的後腦勺,並將他推倒,拖至雙人沙發前,用彈簧刀頂住鄭的脖頸,然後和趙×香一起搶走了鄭身上所有的值錢物品。

  鄭×太被控制住後,趙 ×香恨恨地對他說:「我13歲就被你強姦,最後又把我拋棄,你害了我一輩子,現在向你要點錢,會過分嗎?!你給我們100 萬,我們拿到錢就走,我們走後,你報警都可以。」鄭當時沒有出聲。趙繼續向鄭要銀行卡密碼,鄭表示不記得,但答應開支票給他們,錢×華沒有答應,繼續毆打鄭,打得鄭頭、面部大量出血。

  趙×香告訴記者:「當時,他叫我阿香,要我放了他。我說,如果放了你,我們就沒命了。然後,我男朋友(錢×華)就叫我先走。」隨後,趙×香先逃離了房間。怕鄭呼救,錢將雙人沙發反轉覆蓋在鄭×太身上,並用酒店的信封蓋住房門「貓眼」後匆匆逃離現場。

  當晚,受害人鄭×太死於機械性損傷致硬膜下及蛛網膜下出血。

再訪深圳案發現場 出事房間已換新顏

 5月12日中午,記者來到案發現場深圳火車站某酒店的客房時,該客房已換了新地毯和沙發。

  一位領班告訴記者,1月26日中午1時許,服務員清理房間,敲713的房門一直沒人回答,後來開門一看,發現房內一片凌亂,地毯上都是血,沙發倒扣着,下面露出一雙纏着膠紙的腳。經理接報後看完現場立即報警。

  記者看到,在酒店客房走廊到電梯口間設有服務台,有服務員值班,但來往人員無人查問。

  被抓獲兩個月後才得知鄭的死訊,錢×華悔不當初:從沒想過要殺死鄭某

  離開現場後,錢、趙一起乘坐出租車回到廣州的出租屋。次日,趙×香一人先逃回湖南老家,錢×華將搶得的8000元港幣兌換成人民幣後,也潛逃到了趙家藏匿。兩人遊山玩水,過了約十天的逍遙日子。

  錢×華說:「到了2月2號,我見到了兩輛警車,心裏就有預感會被抓。當天晚上,聽到汽車的聲音,我就知道警察來了。」

  2007年2月3日,辦案民警於湖南江華縣桐安村趙×香的家中,將錢×華、趙×香一併抓獲,當場繳獲搶劫所得財物及人民幣、港幣共計4.3萬元。在被抓獲兩個月後,錢、趙兩人才知道鄭×太當晚死於酒店,才知道事情鬧大了。錢自嘆:「這一輩子恐沒有自由的機會了。」「當時會想着去敲詐鄭×太,是聽趙講她和鄭以前的事,覺得他應該補償。我們一開始只是想弄點錢,完全沒有殺死他的想法。」錢×華說:「我從沒有和鄭先生坐下來好好談,搶劫他以後我心裏就害怕,因為以前我坐牢時,我也學過法律,知道搶劫會被法律嚴懲。離開房間(殺害鄭的房間)後,我就後悔了。當時就想着過完春節後,到一個沒有人認識我們的地方,打工、做小生意,然後就過完下半輩子。現在,擔心家裏,擔心小孩,擔心父母親,也擔心趙這麼年輕,以後怎麼過下去。還有,就是回想我這一輩子,年輕的時候不懂事去偷車,被判了無期徒刑,好不容易假釋出來,本來想好好做人,但現在又犯案,又要坐牢,感覺我的人生,非常失敗,自己覺得過得非常累……」

  鄰人眼中的錢×華:從小聰明但貪玩

  5月12日下午6時許,記者來到錢×華位於同德圍的家中。錢的妻子王某30多歲,面容憔悴,得知記者的來意後,她表示「不想再提起這個人」,就把門關了。

  據鄰居介紹,錢家人搬來這邊住了好些年了,以前聽說那男的(指錢×華)是做生意的,還賺了點錢,一家人過得還是很不錯的,「但後來就很少看到那個男的了,這個女的好像沒有工作,只在家裏帶小孩」。

  據樓下肉菜市場熟悉錢家的張伯介紹,錢×華從小就比較聰明,但很貪玩,讀高中那年和朋友盜竊汽車被判刑,幾年前才假釋出來,「出獄還不到四年呢,可憐了他的父母了」。

  5月12日晚7時許,記者來到白雲區石井鎮張村錢×華與趙×香曾經同居的出租屋。這是一棟新建的6層居民樓。據屋主介紹,大約在去年3月初的時候,經朋友介紹,他把5樓的一套一房一廳租給了錢×華,後來錢×華就讓一個女的來住,「平時和他們都沒有來往」。只是今年2月初,突然來了大批警察對錢× 華租住的房子進行搜查,才知道他們犯了事,「除了空調外,其他家電家具都被搜走了,現在已經租給別人住了」。

  據該樓3樓的一位女租客介紹,她曾見過租住在5樓的女子,身高不到1.6米,樣子還行,後來有一個30多歲的男子和她一起住,那男的身高1.73米左右吧,樣子很帥氣,「今年春節前突然來了很多警察,搜查了他們住的房子,才知道他們出事了」。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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