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中共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前副局長、青海銀行前董事長王麗被判刑18年。此前中共官方通報指其大搞權錢交易、收受巨額財物等罪名。王麗被指控任青海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時,指使他人採取虛列費用、虛開發票等方式套取國有資金,將其中的15.5萬元據為己有。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