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典,她們的「對手」是專業強勢的警察;在瑞士,她們面對的是弱勢生物天鵝。如果說,瑞典那場鬧劇的上演一部分是源於不同文化情感表達方式的衝撞(在理性溝通的歐洲,大哭大鬧博取同情的辦法是行不通的);瑞士「掐天鵝事件」中,當事人的下意識行為折射出的似乎更是一種態度:對其他生命個體(無論人類還是動物)的尊重缺失。說到底,大聲喧譁、推搡加塞兒、吃完飯一片狼藉...這些曾被媒體報道的遊客行為,哪一件不是對他人的無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