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鮑威爾發佈了以下內容:對於問我們為什麼要撤案的人,我要說的是,最高法院在解決我們提出的問題上進行了拖延,着讓我們在這些問題上代表我們的客戶,已經變得毫無意義。但是我們還遠沒有完成深究這次欺詐性選舉所需做的一切。
遼寧省法輪功學員李才宇,家住丹東山水龍城小區,今年2月4日被丹東市元寶區派出所警察以涉嫌噴塗「法輪大法好」真相標語而綁架、非法抄家。2020年2月4日被綁架後,被構陷到振安區檢察院。他始終堅持自己修煉法輪功沒有罪。7月中旬,振安區檢察院退案,公安已撤案。
警方在輿論壓力下,周六(9月1日)發通報指,於海明是正當防衛不須負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