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在得到要判處阮氏南死刑的上報後說:「那不行。我們不能以槍斃一個婦女來發起這場運動。她過去幫助過我們的幹部。她的一個兒子是我們的團級指揮員。」當黨內高層最終決定處決阮時,胡志明說「我服從多數,但我仍然認為殺她是不對的」。胡還說,殺女人不符合越南傳統道德。對胡的這些話,越南方面的材料說中國顧問團的回答是「母老虎和公老虎一樣吃人。」於是阮氏南被送上了刑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