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植芳一生進過四次監獄。第一次是1935年在北平參加「一二·九」運動被捕入獄;第二次是1945年在徐州日偽監獄坐牢;第三次是1947年被關押在上海中統局本部;第四次是1955年因「胡風反革命集團骨幹分子」罪名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連累妻子任敏也兩次入獄16個月。賈植芳說:國民黨也好,日本人也好,坐監獄都可以看書,家裏可以送東西,監獄看守可以給錢讓他代買東西,可以吃大餅油條,一毛錢就給他兩毛錢。最後這次坐監獄,不能買也不能送。
一個人要多倒霉才能在一生中坐四次牢,共計二十五年。"我生於袁世凱稱帝的那年,年輕時曾自號'洪憲生人',以後又經過了軍閥混戰、國民黨專制、抗日戰爭等時代,一直到高唱着'東方紅,太陽升'。有緣的是我每經過一個朝代就坐一回監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