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廣東揭陽腐敗窩案的「許小婉」(即許秋琳)日前以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檢方指控許秋琳先後共行賄237萬人民幣、133萬港元。許秋琳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但辯稱是單位行賄,而不是個人行賄。許被指是前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和前揭陽市委書記陳弘平的共用情...
「6個孩子爸爸都被抓」的信息量太大,不僅可以看出當前計生的一些現實,還可以看出一些官員的「有權亂性」。可笑的是,情夫為她求情,她為前夫求情,如此說來,許秋琳看中陳弘平的到底是什麼?如果手中沒有權力,固然許秋琳相貌平平,會選擇與陳弘平「在一起」嗎?可悲的是,有些官員竟然還自我感覺良好,真可謂「人傻權大感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