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日報|商丘規定每月前20天為企業寧靜日 期間不得進入企業執法近日,(河南省)商丘市確定每月1日-20日為企業寧靜日,在此期間,除黨中央、國務院及其部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專項行政執法和處理重大突發事件需要進行的行政執法外,行政執法機關不得進入企業實施各類行政執法...
在中國經濟持續下行、失業率居高不下的背景下,中共當局近期一改頻頻整治民企的做法,不斷釋放安撫信號。繼海南省政府宣稱對涉案企業家「能不抓就不抓」之後,河南省商丘市政府近日宣佈「每月前20天不得進入企業執法」,引發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