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威爾遜以來的行政國家,最後形成了一個龐大且與選民意志無關的公務員系統,這個系統的上層官僚主宰着這個國家的一切,他們才是美國政治的主人,而且受公務員工會保護,不能任意解僱。行政國家過去有時會被稱為管制型國家或是「政府的第四部門」,後來演變成一個由官僚、監理者以及他們使用的規範所組成,獨立於憲政體制運作的複雜網絡,成為「一個照不到光,民主無法監督的『平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