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國沒有神法的概念,但有天理的說法,惡人得惡報,古代中國人通常說,天理昭彰,報應不爽。張扣扣為母報仇,手刃仇人,我們可以說天理昭彰,報應不爽,這是共匪司法不公在前,才有孝子報仇在後。中共法官前面放縱惡人,後又冤殺孝子,是共匪政治黑暗,司法不公,不敬神佛,不明天理的具體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