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法官絕大多數受教於西方法律,長期在普通法體制下工作,他們服務社會的初衷,都是維護社會正義和法治道統,不是為中共的獨裁統治效勞。之所以在國安法之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只能歸咎於經過利害權衡,選擇向獨裁統治下跪膜拜。從普通法的系統下叛逃,轉身投靠中共的獨裁惡法,夜半夢回,會有一絲一毫內心的不安嗎?會因個人的利害違背職業初衷而輾轉嗎?每個法官都要經歷一場人天交戰,而他們最後選擇了站在個人利益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