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來,中共勞教所、監獄、洗腦班,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頻繁使用這種酷刑。 遭受此酷刑者,開始是劇痛,後來腿部失去知覺,由於血不循環,腿腫脹得很粗。放開後,幾個月、甚至幾年不能正常走路,嚴重者雙腿致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