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當你以為這已是極限時,獨裁極權卻邪惡到永遠能超出想像:中共將「基本法23條」立法,等於把過去《港版國安法》裏的「漏網之魚」通通補齊:叛國、煽動叛亂、危害國安、竊取機密、外國干預⋯⋯洋洋灑灑的「五大罪狀」,仿佛在嫌香港還不夠風聲鶴唳。如果真的非得這樣,中南海高官們才能「睡得安穩」,那他們到底是做了多少天理不容的壞事才會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