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你是LGBT你隨意,你進步你隨意,但是左翼思維的特點就是以道德口號來強制他人,誰反對誰就是反革命,就要被打倒。以後,區分男女是不對的,是違法的。從同婚合法的思維起點,不難推理出群婚合法,後面還可以人獸婚合法。 那麼,性別平等法案出台,能夠幫助維護女性權利嗎?並無可能,因為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 很明顯,性別平權是一個荒唐的法案,其最終的企圖是消滅性別。隨着該法案的實施,社會基本觀念被強制重新定義,涉及婚姻、財產、商業、服務、就業、教育等各方面的法律條款將需要修改。
如果僅僅以彼此相愛為理由,就判決同性婚姻合法化,那麼,群婚、重婚、亂倫等家庭關係是否可以援引同樣理由被正當化?同性戀不應該被歧視,但並不等於說,為了不歧視他們,其他沒有同性戀傾向的人就須為此拍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