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律師賴建平。(授權影片截圖)中共建立政權後,廢除了民國以來頒佈的全部法律法規,號稱廢除偽法統,使中國的法制快速倒退。直到1956年,國務院正式批准了司法部《關於建立律師工作的請示報告》,開始廣泛推行律師制度。儘管在這個時期,律師的作用主要限於擔任辯護人,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