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一定要解放。福特必須是兇手。他以間諜罪、散佈反共宣傳、毒害格達活佛等罪名被判刑10年,關押在重慶、廣州的監獄,「在日益增生的恐懼中接受審訊和思想改造」[3]。1954年,西藏噶廈政府噶倫柳夏·土登塔巴隨達賴喇嘛到北京時,還專門致信國家民委,為福特申冤。1955年5月,福特突然獲釋,得以歸國,「當然這並不是噶倫柳夏的信起了作用,而是因為要跟英國等西方國家緩和關係,」平汪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