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周二發佈《關於北京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高校教師的11大失范行為。其中,損害黨中央權威;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以及在學校進行宗教活動等赫然在列。另外,抄襲剽竊、學術偽造、徇私舞弊,索要、收受學生、家長財物,假公濟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