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兌現的就是江澤民要的。曾經有記者問陳光:你賣光諸城國有集體企業時,有政策規定嗎?陳光說:「十四大報告上,江總書記講:企業可以出租、出售給集體或歸個人經營。總書記講話白紙黑字,還要什麼政策?總書記講的就是政策依據」;在談到無償免費將部分國企送給私人經營的原因時,陳光更加雷人語錄:「將常年虧損的國企送人是我定的,我的原則是:誰能讓職工有活干、有飯吃,誰能搞活企業,我就把企業送給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