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爾則認為,"很少有社會建構是人為設計的結果,大多數社會是自然生長出來的。"所謂正義,不過是善良人們的幻想圖景。公域中人的個人行為,取決於人的良心和道德、法律精神之下的人格縮影;私人場域的人之行為,則操諸於己,與旁人無涉,……往往以"正義"、"愛國"、"正能量"相召喚的行徑,不管表面上的說辭是否"冠冕堂皇"、"大義凜然",除了掩耳盜鈴、自欺欺人,沒有別的解釋。
中國模式的特殊之處是:中共政權青出於藍,特別善於培育「在地協力者」,結合撒錢、經營人際關係和宣傳攻勢,深入其投射影響力對象的社會身體深處。這種影響力模式一旦着床生根,由於種種權錢交換、商業交易、人際網絡之盤根錯節,即便一個國家已經產生警覺,也無法輕易擺脫其影響。更何況,許多影響力操作,在民主國家受到法治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