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60萬變成了4370萬,從無期徒刑一下子變成了5年有期徒刑……當然了,即使同一個案件,也不見得前後判決就一定必須一模一樣。可再不一樣也不能有這麼大的差距吧?中國的法律就是這麼神奇,神奇的讓你一頭霧水。不管有意無意,這些「神奇判決」的存在,起碼說明某些執法者已經成了犯罪分子的保護傘。為什麼我們高喊依法治國,這樣的「神奇判決」卻此起彼伏?這是水平問題,還是其他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