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網上有這樣的1段視頻被掛上了熱搜,撕裂了多少家庭病態的遮羞布。女孩表示,剛讀高一的時候,她才終於有了一間屬於自己的小房間。本以為這是父母懂得尊重她的第一步,結果,某個周末放學回家,看到房門上的鎖時,她瞬間絕望了。因為,她看到父母把房門上的鎖給卸掉了,這樣好方便父母自由出入...
11年12.13,在贊比亞經商的吳有進隨贊比亞副總統訪華,4天後,吳有進被寧德市公安局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刑拘。此後,吳有進被羈押961天,幾乎達到《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全部羈押時限。15年12月22日,吳有進被判無罪。他表示,十多年的奮鬥化為烏有,對未來的生活很迷茫。其代理律師稱:「這樣一個根本沒有犯罪事實的案子,居然走完了全部刑事訴訟程序,還超出了審限。」這麼隨便就限制人身自由?看來統治型政府與服務型政府區別是很大的。如此聳人聽聞的惡意案件,竟然發生在一個在聯合國大會上拍胸脯打包票說自己是個法制國家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