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湖北省荊門市人權活動人士劉艷麗近日被當地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法庭判決書稱,案件所牽涉的網上言論攻擊、侮辱黨和國家領導人,有損政府形象。劉艷麗的親屬和辯護律師表示,劉艷麗案的一審判決與文革文字獄相似,因為案件涉及的都是網上發表或者轉發的言論,純屬應受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範疇,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