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正想和朋友們探討的是,前後時間跨度長達十四年,前面提到的這五位彼此認識、曾互相幫助一起維權的一直被中共視為眼中釘的人權捍衛者,先後被從不同的地方都送到臨沂監獄這同一個地方關押服刑,朋友們覺得這是偶然巧合嗎?如果是的話,未免也太巧得不合常理了吧?!如果不是,中共這樣有意為之的真正目的又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