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嘗試了各種方法,最後只好找到公安部的同學幫忙,她打電話給省公安廳,省公安廳再打電話給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再聯繫到區公安分局,分局領導再找派出所,一路招呼打下來,派出所說你本人親自來辦理吧。於是我又千里迢迢跑到當年讀書的派出所,花費十分鐘辦好了證明材料。為了這十分鐘,我耗費了多少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