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7月24日《時事公報》二版:「毛於抗戰期間通敵賣國罪證發現,與岡村寧次訂有密約……民國三十年八月七日,……雙方訂立如下密約:一、八路軍與日軍攜手共同打擊中央軍;二、日方贈共軍小兵工廠十座;三、共方將中央作戰計劃告訴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