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我也喜歡用果,原因很簡單。因為在這個世界上,普通人跟頂級富豪們享受差距最小的,就是手機。他們住豪宅,坐私人飛機,喝拉菲喝木童吃魚子醬,睡美艷如超模的妹子,但他們也用果....這真是最最最親民的「奢侈品」了,為啥不用呢?當然要買。不過換的時間不太久,而且今年這個經濟...算了,我打算一直用到不能用再說了。
早幾年有一部電影特別好看,烏瑪瑟曼演的,殺死比爾,有兩集…主題就是復仇,對一個叫比爾的大魔王復仇…沒看過電影的可以看看……我特麼當年還奇怪,為啥壞人叫比爾呢?媽的今天我懂了,叫比爾的傢伙,確實壞的一比,就是魔鬼…他說,富裕國家應該換掉真肉,改吃他的人造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