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是老謀深算的貪官,大肆權錢交易,貪賄額高達1600萬元,一個是無知的學生,只是出於愛玩的天性掏個鳥窩,捉了16隻不知名的小鳥,可兩者居然被判幾近相同的刑罰。這樣的悲催對比,也只有奇葩之地才會產生。哪怕是換上一個稍有常識的普通人,也會認為這兩種行為的性質、後果、危害性完全不對等,可中國的立法居然就這麼糊塗地設定了同等的刑罰
此事發生於5月7日晚8點15分。錄像顯示,劉博當時從所住小區唯一星城開車往外走,在小區出口處,一對夫婦(後查明男的叫孫博,女的叫「輝姐」,系夫婦)出現在車道左前方,雙方相向走過後,這對夫婦突然回走到劉博車輛駕駛席位置,兩人看起來發生了爭吵。 劉博事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