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截訪發生車禍,誣陷七旬訪民致其獲刑4年半。圖為發生車禍路段。(網絡截圖)
中共司法黑暗,民眾權利受到侵害後維權往往遭到打壓和報復。浙江警察截訪一名七旬訪民路途中出車禍受傷,甩鍋該訪民「搶奪」方向盤,導致訪民被冤判4年半。
據微信公眾號「寫作者陸火」發文透露,浙江衢州龍游縣的樂高富先生,因承包林果場遭砍伐、賠償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走上上訪之路。2021年8月25日,樂高富和妻子胡金花來到杭州,去往多個部門登記信訪,併購買了8月30日前往北京的火車票。
該年8月28日,龍游縣政府工作人員給胡金花打來電話,要求他們「不要去北京」。8月29日,龍游縣法院的幾名司法警察,趕到杭州市樂高富、胡金花所居住的賓館,以「配合回法院解決執行問題」為由傳喚兩人,讓他們坐在警車後排,趕回衢州。
行車途中,警車撞上了高架護欄,幾名法警受傷,樂高富也受傷。
事發第二天,即2021年8月30日,樂高富被杭州市桐廬縣公安局刑事拘留。警方稱,樂高富在車輛高速行駛過程中,用手搶奪方向盤,造成交通事故、車輛受損、人員受傷。
2022年6月,桐廬縣法院一審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樂高富有期徒刑4年半。
樂高富本人堅決否認搶奪方向盤。他說,車禍系司機開車操作不當所致,是警察藉機對他誣告陷害,推卸事故責任,也達到了將他送進監獄的「維穩」目的。
公、檢、法官官相護
文章說,法院認定樂高富「犯罪」的主要證據,一是幾名截訪警察的「證人證言」,二是「從方向盤上檢出了樂高富的DNA分型」。
樂高富的申訴代理律師、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顯峰指,該案中,幾名截訪警察互相串供,編造了虛假的證詞。
有利於樂高富的證據是一份其妻子胡金花當時的錄音。據同在截訪警車裏胡金花回憶,當時,幾名法警都佩戴了執法記錄儀,警車也安裝了行車記錄儀。但事後,警察卻說,執法記錄儀沒有打開,行車記錄儀沒有安裝。
胡金花稱,當時她打開了自己的手機錄音,車禍發生前十餘秒,身為駕駛員的林海容,在用手機與他人通話,存在嚴重的「不當駕駛」行為。
錄音內容顯示,車輛發生碰撞後,有一名男子說,「哎喲喂,怎麼這樣開車的……故意要把我搞掉是不是呀?」
胡金花證實,這是她丈夫樂高富說的話。她說,樂高富在事發後的瞬間反應,是指責駕駛員的駕駛問題,這可以作為證明他未搶奪方向盤的無罪證據。
但這份足以證明樂高富無罪的關鍵證據,卻被法院忽略,既未當庭出示質證,庭審筆錄中也隻字不提。
之後,樂高富上訴、申訴,均被當局駁回。
今年9月16日,浙江省檢察院作出《刑事申訴結果通知書》,稱判決認定樂高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稱手機錄音既不能直接證明樂高富沒有搶奪方向盤,也不足以推翻警察的證言。
對此,樂高富的申訴代理律師李顯峰在其個人社交平台直言:「客觀事實、鐵的證據,撼不動麻木的心,叫不醒裝睡的人。我深刻領教了,什麼叫『官官相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