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珠寶商花84.5萬元拍下金觀音,回家一測全是銅。(合成圖片)
近日,一則「珠寶商花84.5萬元拍下『金觀音』,回家一測全是銅」的新聞,引發輿論關注。據稱,該尊「金觀音」系山西省財政廳公物庫罰沒物品。
9月18日,陸媒報導,事發於2023年5月,當時山西珠寶商邱先生透過太原公共資源拍賣中心,競拍山西省財政廳公物庫一批罰沒物品。
其中一尊標註為「觀音金像」的拍品,評估價約79.04萬元,起拍價即為評估價。經過212次出價,邱先生最終以84.51萬元成交。
邱先生說,當時他在拍賣會上,共拍得90多件標的物,花費500多萬元。其中金條比較多,工藝品除了這尊「觀音金像」,還有其他幾個小擺件。
而該尊「金觀音」附有國家金銀製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出具的鑑定證書,顯示為千足金製品,規格2000克,純度等級千足金,並刻有AU999字印。
邱先生說,交接時物品較多,加之信任拍賣方和證書,未仔細查驗。回家後發現觀音像有掉色現象,用光譜儀檢測,含銅量超79.9%,含鋅20.08%,銀僅0.01%。他要求退款遭拒,後將像留在公物庫保衛室。
後經司法鑑定,該像材質為普通黃銅合金:銅70.06%、鋅28.5%、矽1.02%等,金含量僅0.027%,不屬於貴金屬足金。
邱先生於2024年5月將太原市公共資源拍賣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省財政廳預算評審中心及案涉財物評估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退還拍賣款並支付相應利息等。
在一審中,法院查明了案涉「觀音金像」的來歷。該像系2012年王某某花88萬元購得後送給太原某國企負責人,對方上報紀委後上交公司財務室,最終成為罰沒物進入山西省財政廳公物庫。
至於這尊觀音像如何由足金變為銅合金,目前尚不知曉。
近日,邱先生告訴澎湃新聞,經過三年維權,他終於追回了競買「觀音金像」的價款。
太原中院二審判決書顯示,法院一審判決邱先生勝訴。山西省財政廳預算評審中心不服判決,上訴至太原中院,但被駁回,維持原判。
對此,網友紛紛關注觀音像由足金變為銅問題:
「經典入庫調包,和南京博物館一樣。」
「從中國銀行買過來的都是假的,其他的金像是真的嗎?」
「這尊金觀音肯定是被人換了,查銅製作的估計能查到線索。」
「哇塞,還有這樣一招,銀行買金,玩着玩着從保庫出來後變成了銅。」